为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打击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等恶意抗拒执行行为,罗庄法院组织开展了“亮剑突击”专项执行行动。此次行动以“亮剑出击,严惩拒执”为主题,针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服从法律生效的判决书进而拒绝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有力措施,取得显著成效。
案例一孙某申请执行赵某返还原物一案中,被执行人赵某借用孙某房屋居住拒不退还。在申请人协助下,执行干警依法对赵某采取拘传措施。经释法说理、善意劝导并组织双方协商未果后,执行人员依法对赵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案例二魏某申请执行李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中,李某应退还购房款7万余元拒不退还。早上5点40分,执行干警到达李某住宅小区一楼,因其家属拒不开门,执行法官在楼下通过窗户告知李某应当履行判决义务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其家属仍拒绝开门且胡搅蛮缠,一度引起众多群众围观。十分钟后,迫于执行威慑和舆论压力,李某主动拨打执行法官电话,按照法官引导到法院交清案款及执行费。
案例三卞某申请执行罗庄区某小学劳动争议一案中,被执行学校长期拖欠卞某劳务经济补偿7万余元。8点30分,执行人员通过司法网络查控措施,对该学校的银行账户查询发现有存款十万余元,立即对其进行足额冻结,及时有效的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截至当天上午11时,罗庄法院拘传28人,执行完毕12件,扣押车辆4辆,通过“亮剑突击”专项执行行动的成功开展,充分展示了罗庄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心和力度。
来源丨罗庄区人民法院
罗庄法院办真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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