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离婚”或许能成为资本市场热词之一,前有“红衣教主”周鸿祎的“90亿分手费”,后有彤程新材实控人“净身出户”。
据中新经纬不完全统计,年内上市公司老板和大股东们已经因为“逝去的婚姻”,共付出285亿“爱的代价”。
近日,A股又现天价离婚,这次的主角是国光股份的董事长颜亚奇与他的前妻胡利霞。
董事长离婚
女方分走价值2.2亿股份
9月15日晚间,上市公司国光股份(002749.SZ)公告称,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颜亚奇的通知,获悉颜亚奇与胡利霞经友好协商,已办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并就股份分割等事宜作出相关安排。
国光股份称,本次权益变动前,颜亚奇持有公司4089.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404%,胡利霞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据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颜亚奇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044.9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份的4.702%,分割至胡利霞名下。
截图自国光股份公告
截至9月15日收盘价,国光股份股价报10.98元/股,总市值47.75亿元。以此计算,4.702%股份市值近2.25亿元。
国光股份称,本次权益变动后,颜亚奇持有公司2044.92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4.702%,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胡利霞持有公司2044.92万股股份, 约占公司总股本4.70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公开资料显示,颜亚奇,男,44岁,学历背景为硕士。2000年专科毕业于北京服装学院精细化工专业;2005年取得北京林业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目前为公司国光股份的董事长。
虽然是董事长、总裁,但颜亚奇并非公司实控人。根据国光股份2023年半年报,颜亚奇持股9.39%位列第二大股东,第一大股东为颜昌绪。
国光股份是典型的家族公司。半年报显示,公司十大股东中除了浙商丰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外,其他均为颜昌绪家族成员。其中颜亚奇是颜昌绪的儿子,颜秋实、颜昌成、颜昌立是颜昌绪的兄弟,颜玲是颜昌成的子女,李汝、李培伟是颜昌绪妹妹的子女,颜铭是颜昌立的子女。
根据公司官网显示,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专业从事植物生长调节剂和高效水溶性肥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3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9.54亿元,同比增长8.94%;归母净利润1.69亿元,同比增长20.11%。
减持说明同步官宣
在股份减持的说明中,公司公告提到,本次权益变动后颜亚奇先生、胡利霞女士持续共同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关于大股东和董监高信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后颜亚奇先生、胡利霞女士合并计算大股东身份,合并适用《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款和第五条关于减持比例的规定。即持续共用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1%、通过大宗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2%的减持额度,并分别履行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预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后颜亚奇先生、胡利霞女士在颜亚奇先生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各自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分别履行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预披露义务。颜亚奇先生若任期届满前离职的,颜亚奇先生、胡利霞女士均遵守《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限制性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后,颜亚奇先生、胡利霞女士若有减持计划,双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确定额度并披露。
年内已有285亿“爱的代价”
今年4月,三六零董事长周鸿祎与胡欢经友好协商解除婚姻关系,并就股份分割等事宜作出相关安排。按股票分割协议,周鸿祎前妻胡欢分得的股票市值价值89.68亿元。
5月25日,光刻胶上市公司彤程新材紧急连发三条公告,宣告公司实控人夫妇经法院调解后离婚,并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
公告显示,根据约定,双方通过直接、间接等方式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权及收益均归女方Zhang Ning所有,实控人将发生变更,由夫妻二人变为Zhang Ning一人。此次实控人变更所涉及的股权比例达64.66%。
今年6月20日晚间,芯片龙头股卓胜微发布了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实控人之一唐壮与前妻易戈兵经友好协商,已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财产分割事宜做出相关安排。
具体而言,唐壮将其持有的公司3275.75万股股份转让给易戈兵。此次权益变动后,唐壮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而易戈兵则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
据中新经纬,除上述提及的公司外,2023年,宣布实控人或持股5%以上股东离婚的A股上市公司还包括富邦股份、科信技术、回天新材、赛腾股份等。据不完全统计,不算国光股份颜亚奇的这次离婚,年内上市公司老板和大股东们已经因为“逝去的婚姻”,共付出285亿“爱的代价”。
今年7月28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上市公司股东因离婚分割股份有关事宜答记者问,称已关注到相关情况。同时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即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作为“关键少数”,不得以离婚、解散清算、分立等任何方式规避减持限制。
今年8月底,沪深交易所就《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适用问题答投资者问,明确大股东因离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终止、公司分立等形式分配股份的,股份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当合并、持续共用大股东减持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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