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力资源管理的广阔领域中,劳务派遣与外包乃是两种极为常见的用工方式。
二者虽皆涉及劳动力的合理调配与高效使用,然而,在法律关系、管理权限以及用工风险承担等诸多方面,却呈现出显著的区别。
因此,不少人关注劳务派遣与外包的区别与实质。
一、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即“用人单位”)依据与接受劳务服务的用工单位(即“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将特定数量的劳动者(即“被派遣劳动者”)派遣至实际用工单位开展、实施、提供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劳动服务,并由劳务派遣单位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的核心内容是,“用人”与“用工”分离,即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相分离。用工单位实际使用劳动者提供的劳务但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存在用工关系不存在雇佣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不使用劳动者提供的劳务,但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形成雇佣关系。质言之,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不用工”,用工单位是“用工不用人”。
二、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发包给相关机构,由该机构自行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并对劳务服务的成果和质量直接承担责任的劳务承包形式。
劳务外包实际上属于一种管理模式,其本质是人力资本配置方式的变化。劳务外包一般包括两方,即发包方和承包方。发包方根据与承包方达成的外包协议将业务转移到承包方。在劳务外包过程中,承包方从发包方承揽业务,然后组织劳动者进行生产,发包方与劳动者不发生直接关系,也不参与对劳动者的管理控制。劳动者与承包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是基于外包协议产生的合同法律关系。
三、劳务派遣与外包的区别
1.主体方面:经营劳务派遣业务需要一定的资质,应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经营劳务外包业务是否需要许可或资质,按照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2. 岗位要求方面:劳务派遣用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位上实施;劳务外包涉及的外包业务一般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自主确定,没有特殊限定和要求。
3.法律关系方面:劳务派遣涉及三方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 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实际用工关系;劳务外包涉及两方关系,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承包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
4.支配与管理方面: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直接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指挥管理,被派遣劳动者须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务外包的发包单位不参与对劳动者的指挥管理,由承包单位直接对其劳动者进行指挥管理。
5.工作成果衡量标准方面:在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根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劳动者数量、工作内容和时间等与被派遣 劳动者直接相关的要素,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在劳务外包关系中,发包单位根据外包业务的完成情况向承包单位支付外包费用,与承包单位使用的劳动者数量、工作时间等没有直接关系。
6.法律适用方面:劳务派遣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外包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
根据上面情况来看,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关系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管理模式不同,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是对劳动者提供服务的全部过程进行管理,可以通过培训、考核、奖惩等手段提高劳动者的服务质量;相反,在劳务外包模式中,发包单位通常无权直接对劳动者的工作过程进行管理,其管理聚焦于服务的最终结果。
对于企业来说,采用哪种模式,需要综合分析两种模式的区别、利弊等因素考虑适用哪种合适的用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