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某编外教师哺乳期被解聘的新闻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这种做法肯定不妥,甚至有违规的嫌疑,好在学校及时进行了修正,取消了“解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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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编外教师是没有编制的公办中小学教员,他们虽然在公办中小学教书,但因为身份跟在编教师不一样,享受不到好的待遇,个人发展也严重受限。更重要的是,编外教师岗位稳定性差,他们随时可能被学校以“考核不合格”为理由予以解聘。
但要想让基础教育在正常的轨道上往前走,就一定要在规范编外教师的管理,就算要解聘编外教师,也必须要遵循以下4个原则。
第一,公平公正
解聘编外教师应遵循既定的程序和步骤,确保每位教师都受到公平对待。在解聘前,单位应充分收集证据,确保解聘决定有充分的依据,避免主观臆断和偏见。单位领导层应该保持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员工的监督。
第二,合情合规
解聘编外教师应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合同法》、《教师法》等相关条款,确保解聘行为合规。
学校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开的校内管理规则,明确编外教师解聘的具体条件,如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胜任工作等。与此同时,学校要给因解聘而面临困难的编外教师提供一定的帮助和支持,既要合规又要合情。
第三,相互尊重
学校不能区别对待编外教师和在编教师,尊重编外教师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编外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编外教师违反了相关规定,造成了恶劣影响,学校要予以解聘,也应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第四,保护隐私
在解聘过程中,学校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编外教师的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避免对其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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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教育教学方面,编外教师做的事情跟编内教师一样,应该让他们享受跟在编教师一样的待遇。简而言之,只有淡化“身份标签”,才能让教育回归本质。
教书育人,不仅教给孩子知识,也是在向孩子传达一种“平等、公正”的观念。可是,现行教育管理制度仍然区别对待在编教师和非在编教师,以身份论英雄,这与当下的教育理念背道而驰。
好在有些地区正在进行改革尝试,在管理用人上打破身份限制,以同等标准考核编内教师和编外教师,并给予同等的待遇。比如成都某公立幼儿园,编外教师不仅可以担任教研组长、保教主任,还可以被聘任为副园长。
还有浙江某县,将公办幼儿园中的编外教师单独建库,实行劳动合同制。园内的编外专任教师,工资待遇根据同类事业编专任教师薪酬标准设立,基本工资与岗位、学历、职称关联,同等享受班主任津贴和农村特岗津贴。而且编外教师也有绩效奖励,标准与事业编制教师一样,基本实现了两类教师同岗同酬。
未来几年,很多地区和学校都会进行教育管理方面的改革尝试,公办学校招录编外教师的现象也会越来越普遍,但只要坚持“淡化身份,同岗同酬”,年轻人就都能接受得了。
今日话题:你身边有在公办学校上班的教师朋友吗?他们是编外教师还是在编教师?欢迎大家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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