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清宫剧里的娘娘们还在为争宠而斗得你死我活时,有一个神秘的地方却在默默注视着这一切——那就是传说中的“辛者库”。“辛者库”这三个字不仅在各类古装剧里频频露脸,前段时间频上热搜的“辛者库幼儿园”,更让这个传说中的“古代机构”备受关注。
从各类古装电视剧的剧情来看,“辛者库”似乎是处在紫禁城中一个偏僻角落里的破败小院,堆满了杂物和荒秽。实际上,“辛者库”,是满文“sinjeku”的音译,“辛(sin)”汉意为斤斗或金斗(金斗,量粮食之器,一斗八升为一金斗);“者库(jeku)”汉意为粮米。辛者库字面上为斗粮之意,实则是为包衣管领下食口粮人。在清初,辛者库是一个收编管束降民的机构,后期逐渐演变为收管罪犯家属的刑外执法机构。“入辛者库”是清代针对旗人犯罪设立的刑罚方式,即取消犯人及其家属的正身旗人身份,成为内务府管领或王公管领下的包衣或划入皇庄为奴。实际上辛者库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组织机构,而是一种罪籍身份,即“罪籍奴仆”,其身份也是世袭的,一人入辛者库,子孙也都是辛者库人。
辛者库人中很大一部分,被称之为缘罪辛者库人,是指明确触犯了法律的罪人。在史料中,经常出现官员、旗人获罪,籍没为奴。这些所谓“籍没为奴”者,即是罚入“辛者库”为奴。根据清代内务府档案记载,雍正十三年(1735)十月二十七日内务府奉旨:“以前八旗拖欠钱粮人等,因限满不能完纳,题参将本人或子孙治罪……入辛者库。”这则史料透露出,雍正时期拖欠钱粮的旗人会被罚入辛者库。雍正帝曾大力清理地方钱粮亏空,这一段在电视剧《雍正王朝》中是重头戏,如果是旗人,到期仍然补不上欠款,那只能全家入辛者库。在清朝,如果官员任内出现经济犯罪,如贪污、亏空钱粮、挪用库银等,会按涉案金额进行相应处理。雍正帝亲自规定:“应交官银两,关系钱粮公贮银两,若侵蚀三百两以上者,即处斩;侵蚀一百两以上者,即绞;侵蚀四十两以上者,枷号三个月,鞭一百,发黑龙江;侵蚀十两以上者,枷号三个月,鞭一百;侵蚀十两以下者,枷号两个月,鞭八十。侵蚀银两著落犯人家产严查变价,勒限半年全完,逾限不完者,将家产照例入官;若无家产,不能赔补者,将罪犯之妻子入辛者库。”
可见,雍正帝把经济犯罪分为侵蚀和挪移交官银两。在量刑中,对侵蚀交官银两的处罪最重,对挪移处罚最轻,也就是重判贪污,对挪用公款处罚相对轻一些。对达不到死刑标准的、犯了经济罪的旗人官员,勒令其限期赔补亏空,如果不配合赔付,或是其人已经去世,家属也不打算赔付,再将其家属贬入辛者库。例如,康熙朝原任浙江嘉善县知县的范洪毅,是镶黄旗汉军,涉案银四万四千九百二十一两、槽米七千十一石七斗。经过追查,范家家产尽绝,无可着追,范洪毅已故,于是将其家属送内务府入辛者库。有些官员隐秘家产,一旦被查出,会从重治罪。例如康熙、雍正时期原任参领的沈竹,系镶白旗汉军,查出其拖欠各项银两总计一万三千五百两之后一分钱不交,完全不打算赔付,经该旗参奏后,刑部官员专门来旗下衙门对此人“严行夹讯”,上了夹板之后,沈竹老实多了,吐出的家产远远超过拖欠款项,最终全部财产入官,沈竹拟斩刑,并将其家属八口送雍和宫入辛者库。除了经济罪犯外,雍正时期也有“因断案徇私”入辛者库者;有“因私造制钱”入辛者库者;也有“因雕刻假印,谎领库银”被贬为辛者库的。可见,入辛者库的理由多种多样,总体而言是一种对不法旗人的打击手段,偶尔也有汉人官员入辛者库的案例。但总体而言,大部分处罚对象是涉嫌经济犯罪的旗人官员。而在清代,即使在辛者库人里,一样分三六九等。总体而言,镶黄、正黄、正白这上三旗的辛者库人待遇高于其余下五旗辛者库人,京师辛者库人高于盛京辛者库人,城内辛者库人高于皇庄辛者库人。如雍正时期就有规定:“(犯罪官员)其妻子在上三旗及下五旗公中佐领者入内务府辛者库,在下五旗入各王公辛者库,其上三旗人等亦有入下五旗王公辛者库者。”可见,如果是镶黄、正黄、正白这上三旗出身,或者是下五旗佐领级别的官员,通常会入内务府辛者库,成为皇上家奴。而若是下五旗出身,则入各王公辛者库,给王公当家奴。但也有上三旗入下五旗王公辛者库的。据《光绪会典事例》载,乾隆二十一年(1756)上谕:“王公等府属佐领,有分给之满洲、盛京随来之满洲、乌喇满洲、辛者库满洲、辛者库汉人、旧汉人、旗鼓佐领下汉人、另记档案汉人、匠役汉人、校尉汉人、投充汉人、抚顺汉人各名色不同。”
可见,“王公府属佐领”即下五旗包衣佐领,而在下五旗包衣佐领“各名色不同”的人中,就有“辛者库满洲、辛者库汉人”,满汉都有可能入辛者库。但相对而言,旗人入辛者库往往也能留在一个比较好的位置,而汉人往往会被安插到庄屯里,世代种田。
在电视剧中,若是某人被罚入辛者库,下一步就会在荧屏上出现此人洗衣服、除尘洒扫乃至刷马桶的画面。于是,辛者库人就和体力劳动挂了钩,甚至有人认为这就是背上了沉重的劳役负担,这种印象无疑也是近期“辛者库幼儿园”网络段子的来源。但实际上,和耕田等真正的重体力劳动相比,在内廷或府邸从事一些除尘洒扫之类的工作算是轻的。上三旗辛者库人或于“内廷洒扫糊饰”,即平时负责卫生清洁和设施维护;或于盛京及陵寝等处“芟刈外园荒草,烧造砖瓦,备办灰斤,以供岁修”,即拔草修园,乃至挖土烧砖,从事一些土木劳作。如果在紫禁城、雍和宫或王公府邸当差,则主要从事“看守板房、灯油、汲溅、花红末、糖芽、喂养牛羊马匹”,以及打洗脸水、制作米面饽饽等差事,比较接近后勤的工作范畴。而皇庄辛者库人就要辛苦得多,有学者考证:
“(这批人)不仅要在粮庄从事农事劳作,还要在瓜、果、菜园,蜜户、苇户、鹰户、鸭户、雀户等皇庄下属机构服役。除每年要上缴实物地租、货币地租外,还要不定期地做劳役,仅盛京地区皇庄的劳役就多达十余种,如上山采野味、挖人参、捕鹿、运输、修理房舍,甚至要临时充当王公贵族的劳动力。”
一些辛者库妇人则主要负责如做祭品、针线活、打洗脸水等杂务,皇室后妃各宫都配有一定数额的管领下妇人,侍奉各宫主人日常起居生活,这也是宫斗剧中落败的宫女动辄入辛者库服劳役的原型。
但总体而言,辛者库人还是隶属于内务府,他们的法律身份隶属于旗人户籍,这为他们提供了一定程度的生活保障和社会地位。内务府辛者库人的生活,虽然无法与达官贵人的奢华生活相提并论,但他们的生活条件和待遇,相较于普通百姓而言,还是要强一些。
电视剧中一提到辛者库,宫女太监马上面露惧色,似乎谁也不愿意沦为他人家奴。但即使在电视剧中,罚入辛者库的女主角也往往能逆袭成功,可见辛者库人多少还是保留了一些基本权利。尽管辛者库人员的身份被归类为奴仆,但实际上,他们中的许多人是因涉及经济或政治问题而受罚的八旗官员家属,拥有一定的社会背景。比如康熙朝有个叫徐元梦的大臣,是姓舒穆禄的满洲正白旗人,康熙二十六年(1687)因得罪明珠,入了辛者库,具体在内务府当差,但在几年后就当上了内务府员外郎,最终还于康熙五十二年(1713)升为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这时候康熙才“特旨出辛者库,归原旗”,可见徐元梦当上内阁学士的时候还是辛者库人身份。
此外,每年包衣管领下女子要与包衣佐领下女子一起备选宫女,有的到了一定年龄放出宫去,而有的则可能被皇帝看中,备列后妃,甚至有最后成为皇后者。如乾隆帝皇后、清仁宗嘉庆帝生母孝仪纯皇后魏氏,还有嘉庆帝的结发妻子、道光帝生母孝淑睿皇后喜塔腊氏,祖上都是出身于内务府包衣辛者库。可见,在清代,犯罪的旗人虽然被打入辛者库,成为身份低下的奴仆,但他们依然保留着一些八旗子弟的特权,如披甲食粮、拥有财产和奴仆,以及担任官职的权利。可如果沦为皇庄辛者库人,在远离京城的农田里整日劳役,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就变得极为困难,多数人只能世代为奴。
与大众印象不同的是,辛者库在清朝皇帝看来并不是一个多么残酷的制度设计,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八旗子弟的一种优待。虽然按今天价值观念看,一个人被罚入辛者库,也许丧失了很多权利,但在普遍严刑峻法的古代,无疑是从轻发落了。
参考文献:王道瑞:《清代辛者库》,《历史档案》1983年第4期;
王子涵、卓越:《康雍时期缘罪辛者库人权利地位考》,《满族研究》2018年第4期;
李文益:《清代辛者库身份考》;《中国史研究》2019年第1期。
(本文系“国家人文历史”独家稿件,作者:周天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