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特大暴雨调查报告,近日有媒体重新发布了出来。
其中有一点内容引起了我的注意:“迟报瞒报因灾死亡失踪人数”。
具体来说,瞒报了139人。
郑州特大暴雨如此操作,煤矿的瞒报也属此举。
经过媒体曝出的煤矿瞒报伤亡人数的事件,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为什么有的人喜欢瞒报?今天我们来说说这个话题。
瞒报这个事是不道德的。
从小我们被教育诚实守信,不能说谎话,人要说话算话。
说谎、骗人,不道德。
瞒报是说谎,是骗人的,明显是不道德的行为。
瞒报这个事也是违法的。
瞒报不仅是道德存在问题,也是公然违法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准确的上报,不得瞒报。明确知道伤亡结果,隐瞒不报,明显是违法行为。
既然瞒报存在以上的不利结果,有人为何还要选择瞒报?
第一,想逃脱法律制裁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其中,10人以上的死亡结果需要上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有人为了逃避法律制裁,为了官职前程,公然瞒报伤亡人数,以此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妄想既没有责任,也不妨碍前途。
第二,利益遮蔽了良知
在有些人的心中,那些伤亡只是数字,利益才是最重要的。
上报伤亡的人数,意味着需要他人的赔付。
更让他们接受不了的是,如果上报,可能会妨碍甚至阻断他们继续做生意,妨碍他们继续赚钱,索性冒些风险,隐瞒不报。
人都有善念,但这些人的良知去哪了?
利益蒙蔽了他们的良知,使得他们堕落在利益的深渊中,踩着受害者,一步步纸醉金迷。
第三,惯性思维
在乌鸦的世界里,天鹅都有罪。
在有些人的惯性思维里,出了事就瞒报,万一没被发现呢。
这种惯性思维使得产生后的问题得不到解决,甚至会愈发严重。
产生了问题,第一时间不去解决问题,而是捂着问题,按着问题,等着问题“自生自灭”。
我们期望,没有瞒报,没有逃避。
直面问题才能避免更大的损失。
说到容易,想做到,谈何容易啊。
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道虽漫长且充满险阻,相信有一天终会到达。
梦想是指路明灯,万一实现了呢。
还用问吗,根本没把你放在眼里,知道了你也不能咋滴[得瑟]
有人喜欢为什么?那肯定是因为如果他不这样做,有人不喜欢嘛
强直性职业病无药可救
不敢担责任呗,怕影响前途呗,还能咋滴,老传统咯。
是吗?
没被发觉的瞒报还有?
你咋知道详细数字的[鼓掌]
上报的数量需要赔付?沙雕,不报的赔的更多
139估计最少得×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