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这么判,老人摔倒又敢扶了

暖阅一刻 2023-10-09 22: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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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网红铁头做了一个关于“人性”的测试:将自己乔装成老人,摔倒在马路边,看有没有人上前帮助。

前面经过一个推婴儿车的、一个快递车,然后是三个人和一名年轻女子。四人上前援助时,铁头爬了起来。其他三人见没事就先走了,女子起先也要走被铁头拉住了。

问起不怕被讹的原因,女子回答说:我心里过意不去!

简单的七个字,是普通人的心结,善良者的本能。

虽然“扶老人被讹”已经成了调侃与讽刺的玩笑,但面对摔倒的老人,总有“我心里过意不去”的好心人,本能地伸出援手。引用个上海法院的审结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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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近七旬的秦阿婆,因没抓住地铁上行扶梯导致身体向后倾斜,最终摔倒在扶梯上。其身后的张女士不由向后退了两、三个台阶。

期间,下行扶梯的魏先生立马跑来搀扶。搀扶过程中,秦阿婆因蹬脚起身导致她和魏先生向后倾倒,后排张女士被撞倒受伤。张女士起诉要求秦阿婆承担赔偿责任,魏先生、地铁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被告中的其中两方的辩称如下:

秦阿婆表示摔倒时没碰到张女士,张女士受伤是因为她没抓扶手或魏先生碰到造成的,与自己无关。

魏先生表示出于好意搀扶秦阿婆,没料到发生后续事情,对原告损失不应承担补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魏先生上前扶起秦阿婆,目的是第一时间帮助秦阿婆脱离持续倒在运行扶梯上的险境,因此,魏先生的行为是救助他人的善意之举;随后两人向后倾倒的主要原因,是欲借搀扶之力起身的秦阿婆。

一审法院判决为:秦阿婆对张女士承担赔偿责任,魏先生及地铁公司不承担责任。

秦阿婆不服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二审中综合考量了三方面的因素:认定紧急情况下是否构成救助行为,应当坚持从宽原则;认定是否构成善意救助,不应过度苛责救助者注意义务;第三人人身损害起因在于被救助人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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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铁头在“人性测试”的视频中说:

相信人们遇到他人处于危险中时都会上前帮助,只是之前和现在的很多媒体在放大一些极个别的个例,最大的问题是讹人者没有付出相应的代价。

这样的恶果是,如今好心人的善良背后,必须要有实力撑腰——扶错后的风险承担能力。如果面对他人的紧急情况既“心里过意不去”又担心被讹,希望法律能为善意撑腰。

法律确实应该豁免善意者的责任,鼓励人们勇于伸出援手,释放出最本能的善意。如果这样的判决多一些,相信“人间自有真情在”这句温暖的话,又将回归常态,因为善良本身就是一种与生俱来实力和本领,不需要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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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阅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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