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下股东如何做好税务合规管理?

合规小课堂 2024-03-14 09:11:53

《公司法》已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次《公司法》修订,新增和修改了228个条文,实质性修改112个,修改篇幅达到四分之一。改动之大,对全国数千万家公司管理和经营产生重大革新。尤其是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认缴制变更为限期实缴制,这是否意味着将重新激活股东抽逃出资的刑事风险?笔者浅析新《公司法》对股东抽逃出资的刑事风险变化,并尝试提出合规建议,希望对企业在治理过程中有所裨益。

新《公司法》修订后新增了多项股东法律责任,越来越多的股东通过减资、股转、注销公司等方式规避法律风险,但由此也将引发一系列股东涉税风险。此外,《公司法》修订也再次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公司治理等问题的热烈讨论,很多公司长期以来在业务、财务处理方面存在瑕疵,例如股东与公司资金往来密切甚至资金混同,这些公司治理顽疾同样隐藏着严重的涉税风险。新公司法时代,股东如何做好前期税务合规管理,妥善防范涉税风险,已经成为不可回避的话题。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深入分析如何通过税务专项咨询、税务健康检查、税务自查整改以及税务稽查应对,帮助股东防患涉税风险于未然。

股转价格变动申请退税专项咨询案例解析

(一)案情简介

2016年,A公司与B公司股东签订了《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由A公司收购胡某等人所持有的B公司合计62%的股权,并由胡某等人对B公司2016-2018年度的净利润做出承诺,若B公司未能达到目标,则胡某等人需要就利润不足部分进行现金补偿。2019年进行清算时发现B公司2016年度至2018年度的合计净利润为负5000余万元,未能达到约定利润,胡某等人需进行业绩补偿,金额共计约2亿元。由于胡某等人已在2016年度缴纳了股权转让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因此胡某等人支付业绩补偿后,希望能够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遂联系律师协助办理此事。

(二)主要风险点

1、部分税务机关认为取得现金补偿与股权转让行为无关,不能调整股权转让价款。

2、没有政策明确支持对赌协议的退税申请,导致实际执行层面申请退税存在较大难度。

(三)风险防范路径

律师介入后,为胡某等人书写了《咨询意见书》,对退税申请事宜进行了分析:

从民事法律的角度来看,《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简称“《九民纪要》”)对“对赌协议”进行了定义,将其描述为一种在股权融资协议中,为了解决交易双方对未来公司发展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和代理成本问题而设计的协议。并指出该协议通常包含股权回购、金钱补偿等条款,用于对未来目标公司的估值进行调整。从文义解释角度出发,《九民纪要》表明,对赌协议应被视为一次整体交易,而非两个独立的交易,其后续的回购或补偿行为是对初始交易估值的调整。

从税法的角度来看,税法对法律关系的界定以民商法为基础,原则上应当尊重、认可、承继民商法已经确定的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除有例外规定,不能任意改变民商法已经认定的法律关系。根据对赌支付经济补偿,民法已经认可属于对股权转让价格的调整,税法也应当相应地处理。

从税法基本原则来看,根据税收中性原则,税法应当避免对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产生不必要的干预。税收政策应当尽量保持中立,这意味着税法在设计和实施时,应当考虑到交易双方意图实现的经济实质,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率。根据对赌协议支付的经济补偿本质上为了调整股转价格,并没有拆分出两个交易,税法不应过度干预,违背交易实质加重市场主体的纳税负担,给市场交易造成阻碍。

实践中,亦有部分税务机关认可此观点。例如海南省地方税务局于2014年5月发布的《关于对赌协议利润补偿企业所得税相关问题的复函》(琼地税函〔2014〕198号)中载明,“在该对赌协议中取得的利润补偿可以视为对最初受让股权的定价调整,即收到利润补偿当年调整相应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可见,海南省地税局认为利润补偿是对股权转让定价的调整,据此可以推断,有对赌协议的股权转让本质上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价款在股权协议签署当期并未确定,只有达成对赌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的条件,才能最终确定股权转让价款。

也即前期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并不属于确定的计税依据,只有在相关条件出现时,计税依据才能明确,纳税义务才能最终确定。为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前期已经针对不确定的计税依据征税的,后期当然应当在计税依据确定时重新审定纳税义务,并据实补税或退税。

(四)案件启示

因对赌交易造成股权价格变动而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在实践中存在较大难度,因此股东在进行对赌交易前,应及时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并明确股权交易的纳税申报,若税务机关准予适用事先裁定机制的,可以采用事先裁定机制明确交易安排的税务处理。

此外,在办理申请退税的过程中,可能面临税务机关拒绝办理的情形,则股东应当对对赌交易完全进行充分论证,并说明办理退税的合法性及正当性,引用实践中已有税务局支持股东办理退税的案例,为己方观点提供支撑。

随着国家税务监管政策的不断升级,在“以数治税”的大背景下,税务监管手段在朝着精准化、高效化、数智化、信息化方向发展,早日进行财税合规、规范经营,才是企业的长远经营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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