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的双重国籍华侨证明书 许秀姑的74年沧桑
(图1 1949年印尼回国华侨许秀姑)
前读1948年印尼华侨许秀姑的巴达维亚中华学校的毕业证,接读这一纸她在1949年回国的“护照”——《双重国籍华侨证明书》,上面显示:兹证明许秀姑女士、年十八岁、职业学生、系福建省福清县人、因其出生地关系取得和印国二六七五一号护照,但依照中国法律仍为中国公民。凭此证件可回中国。此证。
(图2 1949年 印尼华侨回国双重国籍证明书)
从这证明可以解读:在此证发给的1949年7月12日,新中国尚未与印尼建交(是在1950年4月13日)。这份相当于护照的《双重国籍华侨证明书》是由当时的民国驻巴达维亚总领事馆的总领事蒋家栋签发。
(图3 1949年许秀姑投考燕京、清华、唐山交大、北京铁道学院的验证签章)
时年18岁的许秀姑女士,1948年从雅加达的中华学校高三毕业后,于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启程回国……从许秀姑毕业证背面盖的几枚验证校章可见,她回国为的是求学,一连投考过燕京大学、清华大学、唐山交大与中国交大北平交通管理学院(即现在北方交大的前身)。
而新中国取消印尼华侨的双重国籍身份,是在1955年与印尼政府签订了条约,宣布取消华侨的“双重国籍”,让他们在两国籍中任选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