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后备干部提升管理水平!曹妃甸教育体育局探索校务委员制度

视角在线 2025-02-13 23:04:19

2月11日,曹妃甸区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了《曹妃甸区教育系统校(园)务委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曹妃甸教育体育局探索校务委员制度,对培养后备干部、助力管理提升具有积极的意义。

《办法》共包含六章14条内容,根据《河北省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参照外地先进经验,在部分学校(幼儿园)探索试行校(园)务委员的基础上制定实施。其推行旨在适应全区加快教育强区建设步伐,优化校(园)领导班子年龄结构,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科学有效激活充满活力和生机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

《办法》提出,各学校(幼儿园)要以严谨的态度,严格按照标准负责本学校校(园)务委员的选拔与推荐工作。在数量的把控上,应遵循宜少不宜多的原则,成熟一个培养一个,不能一哄而起,要确保每一位校(园)务委员都能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各学校完成上报后,教育体育局将依循相关程序,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考核监督及发布任免决定。各学校(幼儿园)对校(园)务委员要履行好管理职责,每年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未来进步或者免除校(园)务委员的依据。

  《办法》明确,校(园)务委员应当具备政治思想过硬、业务水平一流、勇于开拓创新以及师德师风优良等素质;满足幼儿园、小学、青少年活动中心的校(园)务委员一般应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初中、高中、职业中学、教研训中心校务委员一般应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历要求;具有事业编制或人事代理身份,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5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等要求。

《办法》规定,校(园)务委员的选拔要严格依照学校提名、资格审查、公推公选、组织考察、公示确定等程序,以大众公认、德才兼备、实绩突出为根本前提,拟任用人选经教育体育局党组充分酝酿,综合研判,实施组织考察、会议决定等环节,推选出能发挥先锋引领作用的资深教师和年轻有为的青年教师加以培养,激发人才活力,为学校(幼儿园)的发展贡献强大力量。

《办法》要求,校(园)务委员因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具有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不及时、不得力的;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或者有师德禁行、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存在其他问题需要调整或者处理的情形之一,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随时予以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

附:曹妃甸区教育系统校(园)务委员管理办法(试行)

文章来源: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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