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飞:应当大力发挥舆论监督中“负面题材”的积极作用

法客行 2024-06-03 10:20:59

笔者作为一名资深法律从业者,法律自媒体人,近年来一直密切关注中省市政法动态,致力于政法网络宣传、法治调查、涉法舆情研究等,先后在多个省市官方媒体和自媒体推出了多篇对政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正面宣传报道,也做了很多涉及监督披露司法个案、政府行为、民生难点、群众呼声等方面的负面稿件。笔者结合这些年来常常碰到的关于“正面题材”“负面题材”的争论,就自己的理解对“负面题材”的价值和作用提出不成熟的观点。

首先,笔者个人理解,媒体和自媒体所做的批评追责性报道或曝光监督类舆情,就叫作“负面题材”。详细说来就是指媒体和自媒体发布的有关具体单位组织或者自然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序良俗,与善良人性相冲突,与社会良性发展相悖,损害社会和公众利益的事实的新闻。它不同于赞扬、讴歌先进典型的正面报道,也不同于简单的叙事类简讯。这样的舆论监督,是负责任的监督,它既有着良好的动机,又追求最佳的效果。舆论监督最主要的作用在于激浊扬清,扶正祛邪,伸张正义,解决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它将违背社会公理、道德、法律的人、事、行为置于公众视野之中和阳光监督之下,意在引起人们的关注和热议,使之无可遁形。根本落脚点是希望每个“负面报道”都能得到公平正义的结果。笔者根据经验,对负面新闻进行报道,只要本着坚守底线、客观真实、依理依法的原则,拿捏好分寸,就一定能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

其次,笔者认为,其实舆论监督也是“正面题材”。 长期以来,媒体上的稿子都是“一片大好”“报喜不报忧”。正所谓:“报纸干净了,社会就脏了。”有些人之所以把舆论监督视为洪水猛兽,看作“负面报道”,是害怕媒体和自媒体的监督,是污化媒体和自媒体的监督权力。那么谁最怕“负面题材呢”?无非是懒政不作为者怕,弄虚作假者怕,暗箱操作者怕,以权谋私者怕,索贿受贿者怕,官商勾结者怕……再联系到笔者熟悉的司法领域,现实中真正试图干预司法、践踏法治的也从来都不是媒体和群众的舆论,而是一些政府官员和政法干警对法治的漠视和对程序正义的忽视。舆论监督可以为司法机关“查漏补缺”,达到匡扶正义的目的。如果没有舆论监督,司法公正便更没有保障,司法腐败更容易滋生。而通过媒体对社会上各种不良、丑恶现象的曝光,不仅能让始作俑者原形毕露,得到应有的惩罚,促进问题的解决,甚至影响到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从这个角度讲,负面题材报道对于促进法治,社会和谐绝对是一件好事。

笔者分析,许多负面新闻的发生并非独立和偶然,而是和我们整个社会法治的不完善、道德伦理的缺失等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比如官员职务违法犯罪、冤假错案、医疗纠纷、校园霸凌、营商关系、食品药品安全、家庭暴力等等问题,就发生在普通人的生活中,因而更容易给人们的心理造成冲击,这个时候媒体的引导作用至关重要。媒体如果能在确保其真实性的基础上,进行辩证分析,引导人们警醒反思,总结更多有用的经验,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那么负面新闻便有了积极意义。

总之,政府和官员做得好的,我们表扬;做得不好的,我们批评;作恶者,我们调查揭露。这才是一分为二的辩证态度,这才是科学的新闻观,这才是对事不对人的媒体底线。有句话说得好,“不要惧怕阴影,这不过意味着周围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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