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JGJ/T 170 - 2009 标准,建筑区域分为五类:
•0 类和 1 类:疗养区、高级宾馆区、文教区及机关、事业单位集中区域,以及住宅为主的私家区域,对环境振动噪声要求较高。
•2 类:居住、商业与工业混合区,规划商业区。
•3 类和 4 类:工业区或交通干线两侧区域。
二、临近轨道线路建筑物限值(一)建筑物室内振动限值(dB)区域类型
昼间限值
夜间限值
0 类区域
65
62
1 类区域
65
62
2 类区域
70
67
3 类区域
75
72
4 类区域
75
72
(二)建筑物室内二次辐射噪声限值[dB(A)]区域类型
昼间限值
夜间限值
0 类区域
38
35
1 类区域
38
35
2 类区域
41
38
3 类区域
45
42
4 类区域
45
42
三、非临近轨道线路建筑物限值(一)《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 10070 - 1988)适用于城市区域环境振动评价,规定不同区域铅垂向 Z 振级标准值:
•特殊住宅区:昼间 65dB,夜间 60dB,一般指休养、疗养场所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居民、文教区:昼间 70dB,夜间 67dB,以居住、文教为主,如学校、居民区集中地段。
•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昼间 75dB,夜间 72dB,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及商业活动集中地区。
•工业集中区:昼间 75dB,夜间 72dB,是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昼间 75dB,夜间 72dB,针对车流量较大的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区域。
(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 2008)适用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若建筑物属于工业企业厂界范畴,执行以下标准:
•0 类:昼间 50dB(A),夜间 40dB(A),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类区域分别按严于 0 类标准 5dB 执行。
•1 类:昼间 55dB(A),夜间 45dB(A),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2 类:昼间 60dB(A),夜间 50dB(A),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3 类:昼间 65dB(A),夜间 55dB(A),适用于工业集中区。
•4 类:昼间 70dB(A),夜间 55dB(A),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以及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
四、特殊建筑要求对振动噪声要求很高的特殊建筑,如音乐厅、电影电视演播厅、录音室或歌剧院等文化场所,包括古建筑等历史文物,以及建筑物内有振动敏感的仪器或设备,如光学或电子高倍显微镜、纳米技术研发或芯片生产中心、地震台站等对振动要求严格的区域,应执行本标准中最高等级的限值标准。针对环境振动噪声要求更高的情况,需要在建筑物基础、结构或房间地板和墙面采取减振隔声措施。
五、相关概念及时间划分1.二次辐射噪声:被激励产生振动的建筑构件,其固体表面振动向周围空气介质辐射的声压波,亦称固体噪声,评价指标为等效 A 声压级。
示意图1:源头不能完全解决振动逸出,振动通过地基、建筑结构系列路径进行传导,影响生活
示意图2:震安科技震振双控系统,中途“隔离”大部分振动
2.昼夜时间划分:昼间为 06:00 - 22:00;夜间为 22:00 - 06:00。若当地另有规定,可按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来划分。
那么问题来了,根据人的体感来说,有的标准是不是太低了?各方主体会有或者应该有什么样的考量呢?
一、建设单位合规考量:建设单位需确保项目符合 JGJ/T 170 - 2009 等相关标准要求。若项目临近轨道线路,必须满足建筑物室内振动限值和二次辐射噪声限值。比如在 0 类区域建设住宅,昼间振动限值要控制在 65dB 以内,二次辐射噪声昼间需控制在 38dB(A)以内。一旦违规,可能面临项目整改、罚款等风险,影响项目成本和进度。
项目定位与品质:对于定位高端的项目,如疗养区、高级宾馆建设,为吸引客户,满足客户对安静舒适环境的需求,建设单位会主动关注并严格控制振动与噪声限值,提升项目品质和市场竞争力。
二、设计单位设计依据:设计单位在进行建筑结构设计、声学设计时,要依据相关限值标准。例如在设计临近交通干线两侧区域(3 类或 4 类区域)的建筑时,为使建筑物室内振动和二次辐射噪声达标,需合理设计建筑的基础、墙体、门窗等结构,选择合适的隔音、减振材料。
技术创新与优化:关注限值标准有助于设计单位探索新技术、新方法,如采用先进的减振基础、隔音构造等,在满足标准的同时,提升设计水平和创新能力。
三、环保部门监管职责:环保部门依据相关标准进行严格监督管理,确保业主在投入使用项目中不受到超标的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等的影响,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振动和噪声污染引发公众投诉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四、业主与使用单位生活与工作环境:业主和使用单位在入住后,会对建筑物未来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极为关注。他们深知,长期处于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超标的环境中,会极大地影响日常生活品质,如干扰睡眠、破坏安静的工作氛围,进而影响身心健康与工作效率。因此,对于建筑物建成后的振动和二次辐射噪声情况,他们保持着高度警惕。
权益维护:一旦建筑物的振动和噪声超出标准,侵害到自身的合法权益,业主和使用单位将果断行动。他们会首先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解决问题,恢复舒适的环境。若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他们绝不退缩,会通过法律途径,坚定地维护自身权益,捍卫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