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骑车被罚后不服状告交警:“我骑的电动车,凭啥吊销我骑车驾照”法院判了!

河南经说社会 2024-10-16 00:56:28

“我骑的是电动车,你们凭什么吊销我的汽车驾驶证!”一男子酒后驾驶电动车被抓,交警对其做出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能重新考取”的处罚,可是男子却认为交警的处罚不合理,于是将其告上了法庭,没想到接连两次都败诉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一、案件回顾

张先生是个普通的上班族,平日里工作忙碌,很少有机会和朋友聚会,这天,他接到了老朋友的电话,邀请他参加一个周末的小型聚会。考虑到聚会地点离自己家不远,而且周末晚上交通总是拥堵,张先生便决定骑上自己的电动车去。

聚会的气氛很热烈,大家多年未见,话题一个接一个,不知不觉,时间就溜走了,张先生在朋友们的劝说下,也喝了几杯酒。原本他打算提前离开,但看着大家兴致正高,便又坐了下来,一来二去,竟有些喝多了。散场的时候,张先生虽然感觉头有些晕,但还是觉得自己骑的是电动车,应该没什么问题。他心想,电动车又不像汽车那样速度快,只要自己慢慢骑,应该不会出什么大事。于是,他摇摇晃晃地骑上了电动车准备回家。

就在张先生骑着电动车经过一个路口时,他被交警拦了下来,交警闻到他身上浓重的酒味,立刻要求他进行酒精测试,结果一出来,张先生的酒精含量远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标准,属于醉驾。交警当场对张先生进行了处罚,不仅罚款,还吊销了他的机动车驾驶证。由于喝多了,张先生也没有当场反应过来。

直到第二天,当他收到交警部门发的短信的时候,张先生这才反应过来,原来昨晚自己被吊销的不是电动车驾驶证,而是自己的汽车驾驶证。要知道,张先生本身就是因为醉驾吊销的,这样一来,他就5年内不能重新考取驾驶证了。

张先生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他找到当时的交警大队,希望能重新作出处罚,可是交警说处罚已经下来了,不能随意更改,如果不认可的话,他可以去申请行政诉讼。“可我骑的是电动车啊,你们怎么能吊销我的汽车驾驶证呢?”张先生质问道。对此,交警的解释是,张先生的电动车已经超标了,属于机动摩托车的标准,所以要按机动车条例进行处罚。

对于这样的解释,张先生心里还是不服,他觉得交警的处罚不合理,于是,他找到了律师,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交警大队撤销这一处罚结果。

二、法律分析

那么,交警对张先生作出的处罚,在法律角度来看,是否合理呢?我们来看下法律条文!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是针对所有类型机动车的普遍规定。

在本案中,虽然张先生认为自己骑的是电动车,不应受到机动车醉驾的处罚,但关键在于其电动车是否超标,如果经鉴定确实超标,那么交警依据机动车相关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就是合法的。

关于张先生的电动车是否属于电动摩托车,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且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超出这些标准的电动车将被视为电动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在法庭上,交警部门出示了相关测试数据,数据显示,张先生所说的电动车已经明显超出了标准,理应视为电动摩托车。

最终,法院认为,张先生所驾驶的电动车已经达到了电动摩托车的标准,因此应当视为机动车,所以交警对其做出的处罚并无不妥之处,判决张先生败诉。

随后,张先生不服,再次提起了诉讼,但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合理,驳回了张先生的诉求。

三、总结反思

张先生这事也算是个教训,提醒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安全第一,别让自己的一时疏忽,换来长期的后悔!只要记住一句话,不管是啥车,只要喝了酒就别摸方向盘,电动车也不例外,特别是现在电动车标准严了,很多看似普通的电动车其实都算是机动车了。所以大家可得注意,看看自己的电动车是不是超标了,别一不小心就犯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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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姚宝岚

来源:中广电热点事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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