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雍正帝是如何反腐的?整顿吏治,清理亏空,畏罪自杀仍不放过

闲来唠史 2024-12-13 17:15:14

公元1722年十一月十三日,当了六十一年皇帝的康熙帝在紫禁城的畅春园因病去世,享年六十九岁。他的第四个皇子胤禛在“九子夺嫡”当中脱颖而出,继承皇位,改年号为“雍正”,史称清世宗。

关于雍正帝是如何当上皇帝的事情,一直以来都是众说纷纭,其中流传最为广泛的一种说法就是,他篡改了康熙帝的遗诏。

根据这种说法,康熙帝在临终的时候,立的遗诏是“传位十四皇子”,但雍正却私自改成了“传位于四皇子”。

无论康熙帝的遗诏是“传位十四皇子”也好,还是“传位于四皇子”也罢,总之,雍正帝最终击败了其他诸位皇子,成为了胜利者。

刚刚继承皇位的雍正帝压力巨大,诸位兄弟对他十分不服,他不仅要面对来自诸位兄弟的质疑和伤害,还要面对康熙帝留下的一堆烂摊子。

官员俸禄低下,贪污受贿成风

康熙帝在位后期的时候,朝廷官员的贪污严重,下级贿赂上级的现象屡见不鲜,官场之上普遍都是用钱办事,效率低下,导致国库里面只剩下了八百万两银子。

清朝的疆域何等辽阔,国库里面竟然只剩下了八百万两银子,若是遇到一场战争,或者遇到一场天灾,这些银子根本不足以应对。

面对这种困窘,也让康熙帝感到十分头疼。

然而,康熙帝又是一个非常保守的皇帝,即使他知道朝廷的吏治腐败严重,国库极度缺钱,他也不敢轻易的进行改革。

一方面,康熙帝比较保守,他不愿打破祖上留传下来的规矩;另一方面,他担心改革失败,就会毁掉他大半辈子积累的英名。

因此,康熙帝认为,自己也这么大把年纪了,距离大限之期已经不远,没必要那么兴师动众了,朝廷面临的这种事情还是交给下一任皇帝来处理吧!

通常来说,新的皇帝继位,一般都会“大赦天下”,或者豁免其它的事情。

雍正帝继位之后,按照以往的惯例,负责草拟圣旨的官员写下了“赦免天下囚犯”“豁免官员亏空”等等布政施德的举措。

但是,雍正帝其它的全部都同意了,唯独不同意“豁免官员亏空”这项举措。

雍正帝认为,若是每次新的皇帝登基,都要“豁免官员亏空”的问题,无疑是在助长贪官的侥幸心理,纵容贪官继续贪污钱粮,这种现象绝对不能容忍。

由此可见,雍正帝直接表达了他对于贪官深恶痛绝的强硬态度。

因此,就在雍正帝继位的第四天,他就专门颁布了一道圣旨,内容当中写道:

“内外仓库不无亏空,限三年补足,逾限治罪。”

公元1723年正月初一,就在文武百官都在家里欢度新春佳节的时候,雍正帝却没有闲着,他一口气颁布了十一道诏书,搞得文武百官人心惶惶。

通过这十一道诏书,雍正帝坚决要反腐反贪、清理亏空、整顿吏治,以及惩治违法犯罪的官员。

雍正帝简直就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那么,当时大清王朝的亏空究竟严重到了什么程度呢?竟然让皇位还没坐稳的雍正帝如此急于出手呢?

俗话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清朝的社会风气一般都是从皇帝开始败坏的。康熙帝在位的时候,他南下巡游从来不花国库的钱,而是让“江南三织造”来筹钱。

但是,“江南三织造”(江宁织造、苏州织造和杭州织造)的官员还要花销,他们从哪里弄这么多钱财呢?

在康熙年间的时候,清朝官员的俸禄一般都是很低的,具体如下:

“总督的一年俸禄有180两银子,巡抚和布政使的一年俸禄有150两银子,按察使的一年俸禄有130两银子,道员和知府的一年俸禄有105两银子,县官的一年俸禄有45两银子。”

根据当时的消费水平,即使在一家普通的酒楼里面吃顿大餐,就要花费大约20两银子,而官员又习惯性过着奢华生活,通常都是大吃大喝。

以一个县官的薪资来看,他们的一年俸禄只够在酒楼里面吃上两顿大餐。

因此,官员想要过上奢华的生活,仅仅只靠自己的俸禄,自然是远远不够的,他们就会通过其它途径获取钱财,而老百姓就成为了他们的首选目标。

京城官员的权力往往比较大,他们获取钱财的方式相对容易一些,下级官员或地方官员来到京城找他们办事,就会给他们送上丰厚的礼金。

而地方官员获取钱财的方式,只能依靠向老百姓征收附加税额,来达到他们谋取私利的目的。

地方官府亏空现象屡见不鲜

中国当代历史学家洪振快编著的一本《亚财政》,其中就记述了这样一件事情。

公元1727年三月,山东省武定府蒲台县知县朱成元要跟山东省泰安府新泰县知县王僧慧对调职位,官员在离任的时候,都会向新任官员进行工作交接。

交接的时候还要办理一个交接手续,包括日常事务、账簿记录和其它财物等等。

朱成元是从康熙四十一年(公元1702年)七月开始担任蒲台县知县,足足当了二十六年的时间,直到他离任之时,蒲台县竟然亏空了高达2.6万两银子。

眼看王僧慧就要前来接任蒲台县知县,朱成元有些着急了,他担心亏空的事情败露,于是就想了一个办法,使用“民欠”(是指老百姓历年欠交的钱粮)代替亏空。

朱成元邀请蒲台县衙门负责钱粮的官吏吃饭,还给他们送上厚礼,企图将他们收买,让他们帮忙做一份假账。

不仅如此,朱成元还说道:“等我到了新泰县上任,我一定会想办法把蒲台县的亏空补上。”

然而,等到朱成元来到新泰县担任知县之后,他竟然发现,新泰县衙门的亏空更加严重,他本打算挪用这里的钱财来弥补蒲台县衙门的亏空,算是彻底无望了!

见此情景,蒲台县衙门的官吏不敢再替朱成元隐瞒,便向新任知县王僧慧进行汇报。

面对蒲台县衙门如此之大的亏空,王僧慧自知无法摆平,就上报给了武定府衙门。

经过层层上报,这件事情竟然传到了雍正帝的耳朵里,引起了雍正帝的高度重视。

于是,雍正帝直接派出督察小组来到山东省武定府进行调查,并确定了朱成元的犯罪事实。在对朱成元家里搜查的时候,只是搜出来了2860两银子,根本不够弥补蒲台县衙门的亏空。

不仅如此,督察小组还在朱成元家里发现了一份账簿,共有273页,包括三十本有字账簿、一本无字账簿和二十八页的散账。

在这份账簿当中,详细记载了朱成元在担任蒲台县知县的二十六年时间里,给上级行贿送礼的具体数额。

上到山东省的巡抚、布政使和按察使,下到道台和知府,全部都收到过朱成元的行贿送礼,无一例外,这让雍正帝感到十分震惊。

最终,雍正帝下令彻查,导致山东省的多名高级官员被判革职,并且抄家。

在当时,朱成元的案子并不是个例,全国各地都普遍存在类似的现象,地方官员试图把亏空留给下一任官员,甚至利用职务之便将亏空转嫁到老百姓的身上。

除此之外,地方官员通过一级一级的行贿送礼,就构成了一个巨大的利益关系网,若是任其发展下去,必定会导致结党营私的情况发生。

因此,对于雍正帝来说,整顿吏治,清理亏空,已经迫在眉睫,一刻也耽误不得。

清朝建立的初期,地方官员向上级官员进行贿赂送礼的不良风气十分普遍,根据史料当中的记载:

“参谒上司,则备见面礼。凡遇时节,则备节礼。生辰喜庆,则备贺礼。题授保荐,则备谢礼。升转去任,则备别礼。以州县之大小,分礼物之多寡。以馈送之厚薄,定官评之贤否。”

地方官员在各种事情上都要行贿送礼,而是行贿送礼的官员越大,需要的礼金也就越多,仅仅只靠他们的俸禄远远不够。

例如,康熙年间的纳兰明珠权倾朝野的时候,每逢遇到某个省份空缺总督或者巡抚,都会有许多人向他行贿送礼,谁送的礼金最多他就会让谁去当。

即使通过行贿送礼当上了总督或者巡抚,如果想要当的安稳,还要每年向纳兰明珠送上大量的银子。

当时有一个规定,地方官员每过三年就要考评一次,如果不向上级行贿送礼,那么很有可能无法通过这次考评。

长而久之,这种行为逐渐成为了官场之上的一个潜规则。

历朝历代也有许多清官,他们不与贪官同流合污,即使他们无法改变官场上的贪污,但是他们能够做到望而远之。

在康熙年间,汤斌堪称清朝官场之上的一股清流,每逢临近过年的时候,虽然前往纳兰明珠家里行贿送礼的地方官员挤满了整条胡同,但他就是坚持不给纳兰明珠行贿送礼。

结果可想而知,纳兰明珠一直对汤斌怀恨在心,处处对他打压和排挤。

雍正帝治理亏空,反腐力度大

此时的雍正帝刚刚继位不久,说明地方衙门的亏空是在康熙年间造成的,只是到了雍正年间才完全暴露出来。

造成地方衙门亏空的原因,主要就是地方官员的日常奢华生活,以及向上级官员行贿送礼,几乎成为了一种常规操作。

面对如此巨大的开支负担,单靠地方官员的俸禄是远远不够的,他们就开始想方设法从其它地方搞钱。

一般情况下,地方官员搞钱的首要途径就是搜刮老百姓,如果还是不够,他们就会挪用衙门的库银。

面对这些问题,康熙帝在晚年也曾注意到,但他毕竟年事已高,已经无力去追究这些事情了,从而导致地方官员更加肆无忌惮。

雍正帝继位之前,就曾经被康熙帝派往地方负责收税的事务。

通过认真观察,雍正帝发现,地方衙门的亏空往往都是前任官员累积下来的,时间一长,亏空就会越来越大,上级追查的时候通常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雍正帝认为,这样只会让朝廷受到极大的损害,坚决不能容忍这种现象再次发生。

在治理亏空的问题上,雍正帝深知许多都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所以他给出了一个期限,要求地方官员在三年之内把衙门的亏空补上,但是不能再给老百姓加派苛捐杂税。

同时,雍正帝还规定,若是三年期限过去,地方官员还是不能把衙门的亏空补上,那么就要进行从严治罪。

就在雍正帝继位的第二年,他就在朝廷设立了一个机构会考府,专门审查全国各地的亏空,由怡亲王允祥担任负责人,隆科多担任助手。

根据史料当中的记载,会考府在三年之间,一共办理了550件亏空案件,从而为朝廷追回了一批巨额财富。

雍正帝心里知道,治理亏空就是一件专门得罪地方官员的事情,他才会派出最为信任的怡亲王允祥负责。

雍正帝对治理亏空的决心非常大,他曾经对怡亲王允祥说过:“如果你不能把这件事情办好,那么我就自己来负责!”

对于雍正帝来说,他已经没有任何退路,这是一场“只能胜利,不能失败”的斗争,一旦失败,不仅会让自己身败名裂,还会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安定。

在具体的应对措施上,雍正帝可谓是煞费苦心,采取的策略也是招招致命,彻底堵死地方官员企图逃避的退路。

经过与大臣们的商量,雍正帝制定了四项治理亏空的措施:

第一,雍正帝知道,许多地方官员贪污之后,贪污而来的财产不会放在任期所在地,通常都会放在老家。

因此,在查抄地方官员家产的时候,不仅要对任期所在地进行搜查,还要对他们的老家进行搜查。

第二,如果地方官员把贪污而来的财产转移到了亲友家里,那么就让亲友来偿还衙门的亏空。

若是亲友不愿偿还衙门的亏空,那么就会受到株连,同样要面临被抄家的惩罚。

第三,从古至今有个陋习,那就是新上任的地方官员往往会跟地方的乡绅富户搞好关系,那么乡绅富户就会帮助官员偿还亏空。

雍正帝下令,要求地方的乡绅富户不要帮助官员偿还亏空,一定要责任分明。

第四,一旦某个地方官员被检举揭发涉嫌贪污,立即革去职务,等到调查清楚,假如是被冤枉的话,朝廷再通过程序重新任命。

除此之外,雍正帝还有更加凶狠的一面,那就是“凡是畏罪自杀的地方官员,仍然要继续追查下去”。

雍正帝曾经说过:“那些贪污的地方官员为什么会自杀?他的一条命不算什么,但他却把贪污的钱财留给了后代,那么就要继续追查他的家人,直到查出所有的贪污款项。”

在当时的制度背景下,雍正帝采取的这些措施还是收到了一定成效的。

雍正帝颁布了这么多的改革措施以后,表明了自己决心打击官员贪污的力度,他也因此落下一个“抄家皇帝”的称号。

在此期间,雍正帝抄了许多地方官员的家,在中国当代历史学家冯尔康编撰的《雍正传》当中记述:

“当时被抄家的高官包括湖广布政使张圣弼、江苏巡抚吴存礼、江苏布政使李世仁、山西巡抚苏克济等等。”

除此之外,就连雍正帝的两个兄弟也都被抄了家,分别是十弟允和十二弟允裪。

允裪当时主管内务府,为了弥补巨大的亏空,竟然在家门口摆摊售卖家里的东西。

由于弥补不上亏空,许多官员畏罪自杀,企图一死了之,其中就包括雍正帝的亲戚胡凤翬(hui)。

胡凤翬当时时任苏州织造,他与雍正帝是连襟,年羹尧的两个妹妹,一个嫁给了雍正帝,另一个嫁给了胡凤翚。

除了畏罪自杀的地方官员,被革职问罪的更是数不数胜,到了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湖南省的官员由于贪污问题几乎被革职查办了一半以上。

到了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直隶省的地方官员在任三年以上的,几乎没有几个了,绝大部分都是因为涉嫌贪污而被撤职问罪。

在当时严峻的形势之下,为了大清王朝的长远的持续发展,雍正帝别无选择,他必须要重拳打击官场之上的腐败问题。

在这场治理亏空的行动当中,即位不久的雍正帝充分展现了他的政治智慧和魄力。

历时数年的治理亏空当中,取得的成效十分明显,最直接的效果是充盈了国库。

在康熙帝病逝的那一年,朝廷的国库只剩下了800万两银子,雍正帝继位五年就达到了5200万两银子。

根据历史学家的记载,到了雍正帝后期的时候,国库的银两和户部的存粮足够让整个清朝使用二十年,为乾隆帝积攒了一份丰厚的家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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