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过去“一房难求”的局面已不复存在。近期,呼吁房企承诺“无理由退房”的声音再次响起……
在当下市场不及预期、购房者观望情绪浓厚的背景下,买房可以“无理由退房”这一保障消费者的行为,能否提高购房者的消费信心,促进市场平稳发展?企业又该如何做?01 购房者有何想法?
对此,《南方房地产》杂志采访了部分准备购房的消费者,聆听大众的声音。
王先生:
对于“无理由退房”目前存质疑态度
“无理由退房”对开发商而言,会增加其风险和成本,因此这到底是吸引我们注意的噱头还是会认真遵守承诺并不好说。另外,购房有着复杂的流程,以及有巨大的时间成本,签订合同就要缴纳定金、首付、税费等各种费用,一旦产生退房,这些钱最后是否全都需要我们消费者来承担?退房的流程是否需要提供各种证明和材料,等待漫长的时间才能拿到钱?这些都是现实需要考虑的问题。
陈小姐:
“无理由退房”并不会成为促进我买房的关键点
买房子是人生中的大事,不像网购衣服一样,退货考虑的只有运费一事,就当前情况来说,开发商承诺“无理由退房”并不能给我带来很大的诱惑。在购房置业时,我通常考虑的更多的是企业口碑、地段以及学位配套等,一旦考虑好了就不会轻易改变了,“无理由退房”对我而言可有可无,还不如来点实惠的打折出售。
蒋先生:
支持购房“无理由退房”
我买房不是奔着可以“无理由退房”去的,但是总的来说,这是一个保障消费者、对消费者有利的行为,作为购房者我还是比较赞成买房可以“无理由退房”的。置业很多时候都是经过慎重考虑才决定的,但是难免会有个头脑发热的时候,承诺“无理由退房”至少给我们一个退路。
02 对楼市影响多大?
通常情况,只有在符合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购房合同无效、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导致无法交付、交付后出现的严重质量、开发商因自身原因在催告后三个月内未交付房屋等条件下才能申请退房,而“无理由退房”是指购房者在购买房屋后,无需提供任何理由即可申请退房的权利。这种退房权利的行使,可以不受任何时间、地点和形式的限制。
如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增强市场信心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此时呼吁“无理由退房”,影响到底能有多大?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目前购房者买购房比较担忧的是价格下跌和交不了房。价格下跌意味着资产缩水,防止“交不了房”需要更为有力的政策保障,而“无理由退房”对上述两者都没有直接的作用。
他认为,“无理由退房”更多是一种营销手段,不能改变市场供需关系和预期。对于真正有刚需或改善需求的购买者,他们更关注的是房子的质量、位置、价格、配套等实际因素。而且,在当前市场环境下,无理由退房也不一定能保证购房者的利益,因为开发商可能会通过提高房价、降低质量、设置障碍等方式来规避风险和损失。
但也有业内专业人士认为,目前市场对新发展模式的内涵讨论不断,无理由退房是其中之一。如果能真正做到“无理由退房”,可以一定程度上提升购房者信心,从而推动房地产市场的需求。
03 企业能做什么?
中国房地产市场已经告别过去的“三高”运行模式,房地产行业未来必须回归理性和产品本位。人民群众对住房的要求也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房地产新发展模式的探索也将围绕品质提升展开。
房地产企业在转型升级的道路上,提高品质是必须得做到、做好的。建符合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要求的好房子,建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房子,是房地产企业的责任,也是房地产企业能够生存发展的条件。
对企业而言,承诺并兑现“无理由退房”的最终目的是要做到“无退房理由”。将“无理由退房”提升为企业理念,把不让买房人退房当做奋斗目标,实现“品质至上”的产品主义。
企业实施“无理由退房”不仅保障了购房者权益,同时也成为企业发展和自我规范的推动力。而随着越来越多的房地产企业加入到承诺“无理由退房”的行列,中国房地产市场必将朝着更理性、更先进、更健康的趋势不断发展和完善。
而对于如何能更好促进“无理由退房”的实施,有地产专家建议,房地产企业可主动推出“无理由退房”的行业明规则:
一要对“无理由退房”有清晰的定义,所谓“无理由退房”,是指购房者在签订购买期房合同后,不需要提供任何理由,可以在一定时间内申请解除合同并退还已支付的房款。
二是“无理由退房”必须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退房时间、明确退房流程、明确退房费用、明确退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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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无理由退房,在1年内买的房子都可以无理由退房,公平公正,更有活力,而不是套取买房者签了合同就了事了,在买房一年内都可以退
开玩笑而己,你千万别当真,否则跳楼的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