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服务重点企业执行专班前往江苏省镇江市开展执行专项行动。
第一站到达镇江句容市,执行干警直接驱车前往被执行人某公司所在地,成功找到案涉3辆混凝土搅拌车,经与车队队长耐心沟通,
最终全部扣押成功。
第二站来到镇江市区某混凝土搅拌站,执行干警发现其内有2辆案涉混凝土搅拌车,遂找到管理车队的队长告知来意。车队队长开始不愿配合,以车辆加了2000余元的柴油需处理为由拒绝。经过交涉,执行干警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同意车队队长抽走刚加的柴油。当执行干警等候抽油人员时,现场情况有变,十余人聚集现场前来闹事,带头人员王某自称是案涉混凝土搅拌车承租人,身边牵着一只狼犬,情绪激动。执行干警表明执法身份,沉着冷静与其沟通,严肃要求对方必须配合法院执行公务。
见执法手续完备,王某改口称车可以开走但油要全部抽掉,一滴不剩。执行干警对其释法明理,称油可以抽,但要保留到最近加油站的油量,可对方却一直态度嚣张,分毫不让。执行干警凭借多年办案经验,立即改变应对策略,就承租情况进行调查。王某则改口称车辆承租人是其介绍的,见对方漏出破绽,执行干警告知其阻挠执法的严重后果并立即对其制作调查笔录。在执行干警的严密盘问下,王某没了先前的嚣张气焰,承认其是被执行人某公司的工作人员,并提供了车辆租赁协议。执行干警告知王某,故意阻碍执法涉嫌妨害公务,某公司有经营收入拒不还款可能涉嫌拒执罪。
此时,
110民警也赶到现场,王某立即认错并表示配合法院执法。
本次执行专项行动共扣押混凝土搅拌车5辆,价值六十余万元,为下一步评估拍卖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