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主任权力过大、科室分配不公,那就取消科主任?!

全德健见 2024-06-08 07:35:28

网上对于科主任的抱怨很多,主要集中在权力过大、拿得过多,而且,科主任掌握着科室绩效的二次分配,高系数和高比例让科主任拿别人的钱变得堂而皇之。

有人建议,应该取消科主任。

取消科主任,这种提法是我从未想过的,似乎挺有趣。

有些事不想没问题,仔细想想,还真有问题。

当然,取消科主任肯定是不行的,至少在当下是不行的,但是,取消科主任的部分权利和利益应该是可行的。

我记得曾经看过一篇文章,题目好像是“科主任不肯放权怎么办”,讲的是,越来越多的医院以诊疗组为单位开展工作,诊疗组长负责制应运而生。既然诊疗组长负责,诊疗组长的权力必然会增大,相应的,科主任的权力会被压缩,这势必要求科主任放权。

我觉得吧,诊疗组长负责制,科主任放权是必然的,否则,诊疗组长也没有能力负责什么,同时,科主任也不仅是放了权,还放了责,很多责任都被诊疗组长担去了。

根据责权利一致性原则,科主任应该放弃一部分利益给诊疗组长,让诊疗组长责权利统一。

很可惜,相当多的科主任放责没有任何问题,放权心里有所不甘,放利,那是万万不能的。

结果,要么诊疗组长不能取得和责权相对应的利,说白了,干着诊疗组长的活,拿着诊疗组员的钱;要么诊疗组长得到了和责权相对应的利,但由于科主任不让利,那只有组员让利了,组员的收入被压缩。

科主任愿意放责,不想放权,不肯放利,或许是网上有人提出取消科主任的内在原因吧!

不过,我们一定要看到,以诊疗组开展工作,诊疗组长负责制,是今后医院的大势所趋,诊疗组长的重要性将会越来越凸显,科主任的部分职责将被诊疗组长所分担,科主任将会越来越偏重统筹、协调等整体事务。

我们也一定要看到,诊疗组长是一个责任岗位,不是一个名誉岗位。所谓责任岗位,就是负责具体工作,担当具体责任。

科室是一个很小的单位,更是一个干事的单位,绝不能凭空增设岗位来增加成本。

什么意思呢?

就是大家本来就赚不到多少钱,再设些领导岗位多分点儿钱兄弟们受不了。而诊疗组长是必需的,是责任岗位,责权利不对应又不合理,怎么办?不能分兄弟们的钱,只能分科主任的钱,毕竟科主任责权都弱化了,利也弱化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举个例子,科主任拿科室整体的钱,如果某个诊疗组出了医疗事故,是诊疗组长负责呢?还是科主任负责呢?是诊疗组长扣钱呢?还是科主任扣钱呢?科主任付多少责、扣多少钱?

责权利一致,才最公平!

网上有人说取消科主任,自然做不到,也不应该做,但仔细想想,这里面还真的有可取之处。

取消科主任只能是句玩笑,取消科主任的部分责权利不是玩笑,而是,理当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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