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四年之久的弦子诉朱军性骚扰案终于尘埃落定,8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宣:因弦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朱军对其实施了骚扰行为,故驳回弦子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在法律层面上,朱军打赢了这场官司,以法律的形式为自己讨回了公道,还了自己的清白。但是他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陷入了舆论旋涡,职业生涯过早地结束,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而另一位当事人弦子则是输得更惨,因为证据不足,既输了官司,又丢了声誉,可以说是遭受双重打击。
朱军虽然在法律上证明了自己的清白,但是在舆论上却未必能大获全胜。一定有许多人会认为事情不是这么简单,作为一名女生,谁会无缘无故往自己身上泼脏水,去冤枉别人,不管输赢对自己又有什么好处呢?而且作为一名受过教育的学生,不会不知道疑罪从无,没有事实证据是无法胜诉的,而他又乐此不疲地告到底,这又是为什么呢?假设弦子编造谎言去陷害朱军,那么她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什么呢?难道是碰瓷朱军,以此获得经济补偿?如果不是想钱想疯了,绝不会想出这样的损招?显然不是,从网友扒出她的生活照片来看,她并不是缺钱的人。
如果说弦子想碰瓷名人炒作自己,那么这种炒作方式真是毫无底线了,以这种方式出名会有什么好处呢?只能给自己留下骂名,遭到所有人的唾弃和厌恶,令人不齿。出名的方式有很多,这种方式是最低级,最没有底线的,一个正常人家的孩子绝对不会干出这种事的。这样的出名方式会承受多大的风险和成本?没有证据,随便栽赃陷害他人,特别是名人,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吗?自己的诚信不会受到损害吗?试想,有哪个用人单位会用一个无中生有,恶意中伤的人?所以,一个正常人是不会做出这种事的。
回到案件的本身,这就是一桩类似罗生门的案件,当时在一个密闭的空间里只有两位当事人,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其他人谁也不知道,只有当事人心里最清楚。朱军到底对弦子有没有违法行为,真相只有一个,有或者没有。弦子说有,但是她又提供不了充足的证据,朱军说没有,没有证据表明他做了违法的事情就是没有。现在是讲证据的法治社会,凡事都要以事实证据来判断,不会以舆论的偏向,当事人的身份等定论。
所以,通过朱军的这个案件,可以给我们所有人敲响警钟,特别是刚进入职场的年轻人,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不和异性独处私密空间,不和异性单独去吃饭,不和异性单独加班等,以免招来不必要的麻烦。即使因为工作需要,两个异性可能会有独处的时间或空间,比如在办公室里,其他人都出去了,就剩下两个人了,这时可以把办公室门打开,光明正大地办公做事,不给别有用心之人留下任何机会。这样,心存歹念的人也不敢为所欲为,心术不正的人也没有可乘之机。另外,假如自己真的受到了伤害,一定要保留好证据,现在手机这么方便,随手拍个照,录个像就是证据,免得到以后哑巴吃黄莲,有苦难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