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河口一养猪场13头生猪被盗,在广西抓到嫌犯!

悠悠岁月旅人 2024-11-18 02:54:31
阳春河口一养猪场13头生猪被盗,在广西抓到嫌犯!

南方阳春 2024-02-01 13:10 发表于广东

以下视频来源于

阳春公安

,时长00:26

近日,阳春市公安局刑事犯罪打击中心快速反应,经连续2天奋战,在广西桂平市打掉1个盗销团伙,将团伙成员3人一网打尽,快速侦破我市河口养猪场生猪被盗案,追回赃款2.5万多元。

案情概述

2024年1月26日10时许,在阳春市河口镇河东村委会某养猪场发生1起生猪被盗窃案,场内13头生猪被盗。

接报后,阳春市公安局打击中心快速反应,赶往案发现场,会同河口派出所开展现场勘察等工作。办案民警经深入研判分析,发现3名广西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3人作案后,已潜逃到广西桂平市。打击中心立即组织警力赶赴广西桂平市开展抓捕工作。

1月28日15时许,在广西桂平公安的协助下,办案民警在桂平市白沙镇新成村立科塘屯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添(男,38岁)、杨某秋(男,23岁)、杨某信(男,47岁,均广西桂平人)3人,现场缴获赃款2.5万多元。

依法严惩

经审查,杨某添等3名嫌疑人对1月25日晚在阳春市河口镇盗窃13头生猪后拉回广西变卖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添等3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 律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阳春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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