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女子465元网购名牌鞋,收货后却发现一眼假,该如何维权

雪峰说法 2023-10-15 20:21:11

浙江杭州,女子通过买手群,花465元购买一双耐克运动鞋,收到货后却发现很多问题,女子认为鞋子一眼假,找到买手讨要说法,买手:有授权书,绝对不假,可能是做工比较粗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案例来源:1818黄金眼9月17日报道)

邱女士是名职场女性,在杭州工作多年,平时喜欢网购,也加入过多个买手群,经常通过里面的链接,购买服装等日常用品。

其中有个叫“YY考拉严选内购1群”的微信群,邱女士已经加入一段时间,她经常在里面购物,每次收货后都觉得质量不错,因此也比较信赖。

9月5日,邱女士通过该群的链接,购买一双粉红色的耐克运动鞋,鞋子标价为1199元,链接显示为3.2折,总价为465元,邱女士付款后,满怀期待收货。

可拿到鞋子的第一眼,邱女士就有些傻眼,她对这双鞋子的评价是“一眼假”,几乎和地摊货一样,根本不像是名牌鞋该有的样子。

邱女士也知道,这款鞋的正品价格是1000多元,当时她花465元网购,也觉得有可能不是正品,但她认为即便不是正品,465元拿到的也应该是高仿品,没想到入手后却是地摊货。

邱女士当着记者的面,打开鞋子的胶,发现处理得非常粗糙,鞋底粘合处存在溢胶,线头处理也不是特别精细,很多地方都有毛线头,将鞋垫抽出后,发现做工也十分粗糙。

邱女士的印象中,耐克鞋不应该出现这样的问题,为查清真相,记者专门查询淘宝、天猫、京东等多个购物平台,却没有在品牌旗舰店里找到这款鞋子。

不过,一些非旗舰店里,倒是有不少上架售卖的货,记者查看得物上的一家店铺,发现其中一家店,一双300多码的同款女鞋,售价为378元。

而邱女士这双同款运动女鞋,价格却是465元,也就是说,邱女士通过内部微信群购买,却比从商家直接拿货还要贵将近100元。

对此邱女士感到非常疑惑,她以为鞋子价格是1199元,没想到店铺里却只卖378元,经过仔细对比,邱女士发现购物平台上的照片和买家秀,做工和自己这双鞋子差不多。

对此,邱女士都有点自我怀疑,不得不感叹道:难道耐克真的出过这么差的鞋子?

为鉴定这双鞋的真伪,记者也专门去咨询过线下的耐克专柜,工作人员表示,门店不提供鉴定产品真假的服务。

当着记者的面,邱女士联系上群里的“买手”林女士,询问她代购的这双鞋子是不是正品。

林女士表示,这双鞋子有授权书,肯定不是假货,但她也承认,有时候鞋子做工会差一点,因为现在耐克鞋的生产地很多。

林女士还表示,邱女士收到的那双鞋子,做工确实有些粗糙,如果实在不喜欢,可以通过后台申请退货退款,即便已经超过期限,她也可以帮忙手动申请。

视频曝光后,网友议论纷纷,有网友表示,耐克现在在海外代工厂生产,大都位于越南和印尼,溢胶脱线很多,也就能穿个一两年,以前国内苏州广州代工厂,生产的质量好,五六年不在话下。

也有网友表示,正品耐克,鞋垫应该是沾住的,拿不出来。甚至有人调侃道,这些字看着应该真,因为莆田货做工比正品好。

那么,此事从法律上该如何认定?

1.首先,贩卖假冒品牌的鞋子属于违法行为。

刑法第214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最高可判刑3年,金额达到25万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应处3-10年有期徒刑。

若查明这批运动鞋是假冒的,则涉事商家可能会涉嫌刑事犯罪,即便金额不大,不构成刑事犯罪,也属于售卖假冒伪劣产品。

2.其次,售卖假冒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3倍,且不得少于500元。

若经过鉴定,发现鞋子是假货,则邱女士有权退一赔三,不仅可以退还465元,还可获赔1395元。

3.最后,消费者索赔需要举证。

民事纠纷谁主张谁举证,消费者要想获得退一赔三,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这双鞋子属于假冒伪劣产品,而由于目前代工厂和授权机构较多,导致邱女士举证非常困难。

林女士作为买手,可以提供该鞋子的授权书,初步可以证明鞋子是正品,只不过是质量较差,这种情况下,应该遵循7天无理由退货。

目前,双方的协商结果也是无理由退货,希望邱女士最终能如愿以偿退货,拿回465元购物款,对此,你怎么看?你是否有过类似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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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峰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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