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民生和安全生产,肇庆高新区公开一批典型案例!

风华正茂的记录簿 2024-11-10 00:18:01

日前,

肇庆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

2024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

暨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例(第一批),

维护公平市场秩序。

一起关注——

2024年,肇庆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局统一部署,紧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现公开第一批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一、查处高新区某茶叶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肇庆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当事人高新区某茶叶店开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在其经营场所陈列多个品种的茶叶且产品包装上均带有“八馬茶業”及其图案标识文字,未见有注册商标标识。经鉴定当事人销售的部分茶叶为侵犯福建八马茶叶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茶叶合计65盒,货值金额23070元。

“八馬茶業”图案标识

当事人已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商品、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高新区某商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肇庆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来到高新区某商行开展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单位销售货架发现“可乐可口棒”12包超过了保质期。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涉案食品、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查处某公司未履行电梯安全管理义务案

肇庆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高新区某公司检查电梯的监控视频时发现当事人未对涉案电梯进行维护保养而填写了维保记录。

当事人未履行电梯维护保养的安全管理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广东省电梯安全使用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查处高新区某五金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案

肇庆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来到高新区某五金店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摆放销售的两台燃气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国家标准的家用燃气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商品、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肇庆高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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