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
一则“女子捅死强奸犯被判故意杀人”的新闻以每分钟2.8万次搜索量引爆全网。
一个因赌博欠下高利贷女子,
被迫“肉偿”抵债后用三刀终结了债主胡某的生命。
她的这一举动撕裂了公众对“正当防卫”与“私刑正义”的认知边界。
虽然法院最后判决该女子“故意杀人”,
但无数的网友还是发出了这样的疑问:“当法律无法及时保护受害者,
复仇是否成为唯一的出口?”
该女子名叫王某,
她的悲剧始于一场失控的网络赌博。
因为输光了20万元积蓄,
王某只能以日息500元的高利贷向胡某借款10万元,
因无力偿还,
债主胡某便胁迫她用“肉偿”抵债,
以发生性行为一次抵一万元,
强行将王某捆绑并发生关系。
次日,
王某假意约胡某上门,
趁其不备连捅三刀致其死亡。
该事件有三个关键争议点:
首先是性同意的有效性,
胡某以暴力胁迫王某发生关系,
已经构成了强奸罪,
但王某次日主动约见胡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二次同意”?
其次是正当防卫时效性,
要知道胡某的侵害行为已结束24小时,
王某的行为属于私刑报复,
是否突破法律红线?
最后是证据链的完整性,
当胡某死亡后,
仅凭王某陈述能否坐实胡某强奸指控?
而法院认定王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核心依据,
在于《刑法》第20条对正当防卫“即时性”的严苛限定,
防卫行为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王某从强奸发生到次日杀人,
间隔超过12个小时,
侵害状态已终结。
其次,
王某备刀、诱骗、突袭,
均指向“有准备的报复”而非“紧急防卫”,
且王某三刀直击要害,
远超制止侵害的必要强度。
在案件背后,
折射了当今社会的三重症结:
一是高利贷黑产猖獗:
胡某日息5%的超法定利率(年化1825%)将债务人逼入绝境,
但现行法律对民间借贷的监管仍存盲区。
二是性暴力取证困境:
王某身上捆绑伤痕、现场物证成为定罪关键,
但多数性侵案因证据不足难以立案,
受害者只能被迫沉默;
三是网络赌博平台的监管问题:
使王某从“小赢”坠入“债务黑洞”都是拜网络赌博所赐,
但目前国内的网络赌博平台存在严重的监管失序。
本案的受害者胡某放高利贷,强奸,
是个罪犯,十恶不赦的人渣,
但惩治他只能交给法院。
我国法律从来不鼓励也不允许用极端手段报私仇。
而如果王某能在胡某侵害进行时,
进行自卫、反抗而导致胡某死亡的话,
可能能算正当防卫、无罪释放,
最多是意外过失致人死亡、防卫过当,
有处罚也很轻。
但问题就出在她是第二天设局引诱,
趁其不备,故意报复报仇,
致人死亡,那性质就不一样了,
就是谋杀。
当受害者因制度性迟滞被迫“以血还血”,
我们不得不追问这样一个问题:
法律究竟是冰冷的规则,还是温暖的盾牌?
此案警示我们:
真正的正义,
不仅需要严惩犯罪,
更需构建一个让受害者敢于求助、能够求助、及时获助的法治生态。
唯有如此,
才能避免下一个王某在绝望中举起屠刀。
那么,
各位亲爱的朋友,
你们怎么看待这起贷款强奸反杀案呢?
欢迎留言讨论,我们一起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