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听成为丰富电视大屏内容的重要一环!

我的广电视界 2024-08-02 23:33:38

原创 王禹

8月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丰富电视大屏内容 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意见(试行)》。

其中,《意见(试行)》通过多手段、多方式增强电视大屏内容做出重要部署,从强化新闻、文艺内容创作和供给,到优化播出调控管理,再至鼓励优秀网络视听作品进入电视大屏播出,给人以“千树万树梨花开”之感。

(一)

《意见(试行)》强调了推动丰富电视大屏内容的初心所在,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广电视听高质量发展主题的必然要求,有助于更好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创新融合发展的内容、人才、资源、渠道优势,增强电视大屏内容创作播出活力和对观众的吸引力,推动大屏小屏深度融合、协同发展、共进共赢,更好地传播党的声音、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

“广电为民”并不是虚话空话,而是通过电视内容的丰富精彩以及看电视的便利性得以充分体现。

从2023年至今,广电总局所开展的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治理工作,就是解决人民群众“看电视难,看电视烦”的问题,让看电视更简单、更便利成为现实,得到广大电视观众的强烈支持和称赞。

而此次再度推出“丰富电视大屏内容 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具体意见,则是通过聚合聚力以及多层次的引导和调控机制,让电视大屏再度焕发出青春光彩的大动作。

比如,《意见(试行)》强调,要提升电视大屏优质内容创新和供给能力。

其中,要求通过强化新闻立台,集中优势力量打造重点新闻节目;

优化电视大屏节目管理措施,推动电视文艺节目繁荣;优化创作扶持政策,引导电视节目开辟新赛道;

进一步深化电视内容联制联播机制;

加强横向联合,推动优质资源配置;

坚持好作品进入好时段、好平台,坚持大力倡导推动现实题材创作和播出原则,进一步优化电视剧播出调控管理,允许“多星联播”;指导推动电视台加强联购联播。

这几项重要举措,看似是政策性的鼓励机制,但从行业视角来看,无疑是重大调整。

比如,业界呼唤已久的允许电视剧“多星联播”,这无疑是重大调整,也是对于当前处于融合调整期的广播电视台来讲,是重大政策利好,不仅可以让更多电视台获得一轮播出优质电视剧的机会,同时也会降低电视剧采购成本,在当前的经济发展环境下,这是一条暖心政策。

(二)

而《意见(试行)》中最大的政策利好,来自于对优秀网络视听作品的正面肯定。

《意见(试行)》强调,要推动优秀网络视听作品在电视大屏播出。建立优秀网络视听节目推荐展播机制,逐步推动台网广泛建立协同合作机制,通过项目扶持和表彰奖励引导台网加强联制联播,鼓励支持优秀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纪录片、网络动画片、网络综艺文化节目资源进入电视大屏播出。

应当讲,优秀网络视听作品进入电视大屏播出并不是新鲜事,但从播出数量和题材选择来看,还很单薄。而此次明确“鼓励支持优秀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纪录片、网络动画片、网络综艺文化节目资源进入电视大屏播出”,这是对多年来深耕网络视听创作的制作平台来讲,无疑是重大利好。

这条政策既是对历经多年磨砺的网络视听精品创作的充分肯定,也是从形式上认可网络视听与电视大屏享有同等权利的重要体现,这是一次历史性的跨越。

《意见(试行)》同时优化统筹境外节目播出。精选境外优秀影视剧、动画片、纪录片等节目进入电视大屏,推动获得“白玉兰奖”“金熊猫奖”等电视奖的境外节目引进播出。

《意见(试行)》强调,要坚持全国一盘棋,一体化宣推提高优秀作品影响力。推出“锦绣荧屏 精彩视听—优质节目发布活动”和“一周视点”电视推荐片单,充分发挥全国广电新媒体联盟作用,常态化宣传推广优秀广播电视节目,为人民群众提供收听收视引导服务。以丰富电视大屏内容播出为导向,推进法规制修订工作。

应当讲,《意见(试行)》既是广电总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体现,亦是强化“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最新实践。

有理由相信,《意见(试行)》对于丰富电视大屏内容将起到强大的推动作用,更是彰显了电视大屏与网络视听联手创制“电视大片”的美好前景,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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