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寄丢手机,是丢了一部还是8部?是赔偿一百元还是赔偿两万元?快递公司寄丢物品未做保价的只赔7倍运费的约定是否有效?介绍一个西安某法院审理的案件。

2021年5月,西安某科技公司员工在小程序中下单同城寄手机,邮费12元,第二天发现包裹未送达,快递公司解释说因为贴错订单,快递被误发到广东去了,可等了一个月快递也没找回来,丢了。
快递丢了,就赔偿问题双方发生争议。科技公司说寄了8部手机,价值两万元,而且因为快递丢失,还赔给客户4000元违约金。快递公司说,电子存根显示就寄了一部手机,而且没保价,而非保价物品丢失,赔付标准就是7倍运费。

协商不成,科技公司到法院起诉,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两个:
第一,科技公司寄了1部手机还是8部手机?这个问题,虽然快递公司提交的电子存根上写的是一部手机,但是一部手机的重量约200克,而单子上标明的快递重量约1.7千克,而且科技公司也能提供8部手机的信息,和科技公司与案外人西安某电子公司签订的手机租赁协议、报价单、赔偿协议书等,所以法院认可了科技公司寄的手机是8部的主张。
第二个也是关键问题,“非保价物品丢失赔付7倍运费”的约定是否有效?法院认为,因被告提供的电子证据也并非科技公司员工在快递公司邮寄的相关信息,无法证明该日其已就保价事宜向原告尽到了提示义务,故被告辩称的“非保价物品丢失赔付7倍运费”的协议约定,对原告不产生效力。所以,法院判决快递公司赔偿手机价款2万元,而科技公司主张的4千元违约金并非必然损失,未予支持。

快递丢失的事常有发生,不是每次丢失都能得到全额赔偿,即使得全额赔偿的,通常也要费不小的周折。所以,很多人会提示大家,如果邮寄贵重物品建议考虑做保价。但无论是法律上还是现实中,即使做了保价也不代表丢了就直接按保价赔。所以,除了保价以外,更重要的是要注意保留到底寄了什么,以及邮寄物品实际价值的相关证据,真发生意外,即使做了保价,缺少这方面的证据也很可能导致索赔失败!
本文作者:北京杨文战律师,第一届北京网络知名人士联谊会理事,微博十大影响力法律大V,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二十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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