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中国一部聚焦“对外关系”的新法律正式实施,引发海内外多番解读。
这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下称“对外关系法”)的涉外法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集中阐释中国对外工作大政方针、原则立场和制度体系的基础性综合性涉外法律,“在涉外立法领域发挥统摄、总括作用”。毫无疑问,“对外关系法”覆盖中国与外部世界打交道的方方面面,明晰中国外交的底色和底线,以及“什么情况下打什么牌”,彰显中国对外工作的“章法”与透明度。
西方舆论习惯性从中国应对外部压力的角度来观察这部中国法律,彭博社将其视作“中方反制西方干预的现有法律工具的集合”。中国官方并不讳言该法所具“钢牙”色彩,突出强调针对遏制、干涉、制裁、破坏等行径,充分利用好“对外关系法”这一法律工具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决维护国家核心利益。结合现实,中国涉外法治体系中关涉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方面,却有不少法律空白。从这个意义上看,推出“对外关系法”是中国对外工作因应“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这一外在变量做出的应时应势之举。
但如果仅从“被动应对”的角度来看这部法律,则有狭隘化之嫌,显然忽略了中国国家发展与治理过程中更宏大的愿景、更深层的需要和更主动的作为。
随着中国的发展与强大,中国日益趋近国际舞台中心,中国对外交往的频度、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此间既有默契与顺遂,也有烦恼与磕绊,在长期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成熟的“各种打法”有必要升华总结、系统集成,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成为未来类似情境的指南。一国以不同形式对对外关系立法是国际通行做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对外工作也是中国式现代化推进过程中的“必选项”。可以说,“对外关系法”是中国大国之路积极拥抱国际化、法治化的进步体现,也包含中国以“法”的形式向世界郑重展现和合思维的诚意。
不论是从“对外关系法”出炉的上述背景,还是从“对外关系法”共计六章45条的文本,观察家们都很容易get到(网络用语,感受领悟的意思)中国与世界互动过程中的两种典型“表情”:一种是中国对外交往的亲善底色,一种是捍卫中国核心利益的刚性底线。
中国官方透露,“对外关系法”中出现“交流合作”“友好交往”国际合作”等共20处。如何处理大国关系、周边国家关系、与发展中国家关系,如何参与全球治理、推进对外经济合作,“对外关系法”均给出了定制化、针对性指导。
梳理中国七十多年外交作为,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到中共二十大明确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从贯穿中国数千年文明里的“和平性”到中国这些年在全球治理中积极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新型国际关系、全人类共同价值等东方智慧,打破“国强必霸”的魔咒,都向世界证明:中国这头醒来的东方狮子是“和平、可亲、文明的狮子”,就像迪士尼动画《狮子王》所昭示的,给喧嚣的丛林世界带去新的希望。
而在“底线面临挑战”的场景里,中国通过“对外关系法”强化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虽远必诛”的应对策略,为中国采取相应反制和限制措施等正当权利提供法理依据。这些年,中国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在经贸、科技、人权、台湾、疫情等不同领域不同议题上遭遇西方围堵打压,国家核心利益和相关企业、公民的利益遭到侵蚀。在怒而反击、维护本国正当利益的过程中,中国外交还被某些人污名化为“咄咄逼人”。有了“对外关系法”的护航,中国向挑衅者明确宣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正当合法性,中国外交官的据理力争也有了国家大法的撑腰。
从欧洲政客打新疆棉花牌中国予以反制,到一些欧洲国家打台湾牌中国祭出经济制裁,中国捍卫核心利益的决心和魄力西方已经领教了。可以预见,有了“对外关系法”的加持,今后这类反制机制的开关一旦被触动,必定会响应,反制常态化是趋势,而且反制组合拳也会更加多元、灵活、高效。“对外关系法”与已经出台的反外国制裁法、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等具体的涉外法一起互相配合,不仅有利于维护中国正当利益和国际公义,也展现中国对外动作的可预知性,一定程度上对挑衅者发挥防范、警示和震慑作用。
对于“对外关系法”首次以法律形式写明中国法域外适用制度的创新,有舆论担心会否导致中国会滑入像美国那样滥用“长臂管辖”的困境。动辄越过国际法、以国内法为依据对他国进行单边制裁,这种“长臂管辖”行径为美国所擅长,包括中国、欧洲在内的诸多国家和地区都是受害者。中国“对外关系法”虽然允许涉外法有限度地域外适用,但必须“在遵守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基础”上,这与滥用“长臂管辖”的国家践踏国际法则有天壤之别。
一部中国“对外关系法”,有人叫好有人恶意揣度,良善者和挑衅者必然读出不同的版本,也正印证了“什么样的人,就会看到这么样的世界”这一常识。这也正是中国“对外关系法”在规范对外工作时分类对待、精准施策的科学性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