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山东省老字号集聚区”名单出炉

山东老字号 2022-12-02 16:57:22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老字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山东省商务厅与省财政厅共同下发《关于启动山东省老字号集聚区建设及认定工作的通知》,依据《山东省老字号集聚区建设及认定规范(试行)》要求,启动老字号集聚区的建设和认定,进一步推动老字号集聚发展,助力老字号树品牌、拓市场、促消费。现印发《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认定首批山东省老字号集聚区的通知》(鲁商字〔2022〕148号),全文如下: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老字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根据《关于启动山东省老字号集聚区建设及认定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老字号集聚区建设及认定规范(试行)》要求,省商务厅开展了山东省老字号集聚区认定工作。经各市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实地核查、网上公示等程序,现认定周村古商城、东阿阿胶城、青岛中山路为首批山东省老字号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集聚区所在地政府要积极出台政策举措,加大资金投入,制定持续性老字号入驻优惠政策,加强高端平台推介;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建立监管制度,持续开展集聚区动态管理工作,并定期向省商务厅报送运营情况及相关数据;集聚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和指导力度,了解发展动态、趋势和存在问题,引导其良性发展。

二、发挥引领作用。

发挥集聚区促消费平台作用,结合传统消费旺季、重点节假日和重点展会,组织入驻老字号企业积极开展弘扬传统文化、引领品质消费相关活动;统筹集聚区的商业、文化和旅游资源,形成集聚区与老字号企业联动发展、共同发力的良性机制,推动集聚区实现文旅商融合发展;及时总结集聚区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各集聚区互相借鉴、相互启发,形成全面提升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的全新格局。

三、加大宣传引导。

统一集聚区形象标识,积极推进集聚区的品牌形象宣传,充分发挥老字号品牌集聚效应,统筹媒体优势资源开展联动宣传;持续吸引省内外老字号企业入驻,支持入驻老字号企业组团参加博览会、购物节等活动,推进线上线下营销,树立集聚区的整体品牌形象,提升集聚区经济活力。

希望首批认定的山东省老字号集聚区珍惜荣誉,加大省内外老字号招引力度,大力传承弘扬传统文化,通过多样化、多业态的营销促销活动,树立山东省老字号集聚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集聚区内老字号企业在传承创新中创造更多社会、经济和文化价值,擦亮老字号金字招牌。

附件:首批山东省老字号集聚区名单

山东省商务厅

2022年12月1日

首批山东省老字号集聚区名单

周村古商城

东阿阿胶城

青岛中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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