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印尼爆发排华风暴,大批华人遭屠杀,我国为何不选择出兵?

呱呱看国际 2024-02-23 15: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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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5月,印尼爆发了大规模排华事件。在这场被称为“黑色五月”的大规模暴动中,大批华人无端遭到殴打、凌辱和屠戮,印尼街头到处都是华人的尸体。

“黑色五月”中具体的遇害人数至今也没有一个定论,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毫无疑问是一场残忍血腥的屠杀,是必须被钉在耻辱柱上的反人类罪行。

而在这场屠杀中,我国的态度让许多人感到困惑。印尼都这样公然屠戮华人了,为何我国不出兵干涉呢?这些华人祖上不也是中国人吗?

要了解这一点,就要了解当时华人所处的形势,以及印尼人排华的原因。我国之所以没有出兵干涉,与我国的一贯政策、国际形势和印尼华人的状况都有着密切关系。

其实新中国成立之初,与印尼的关系还是不错的。印尼“国父”,第一任总统苏加诺奉行左翼政策,与印尼共产党合作,并在外交中保持亲华立场,苏加诺本人也曾访问中国。这一时期印尼华人过得也不错,和我国贸易往来频繁。

但苏加诺的改革政策却引起了苏哈托等右翼军官的不满,1965年,苏哈托等人借“九·三〇事件”剥夺了苏加诺的权力,1967年更是撤销了其总统职务,苏哈托成为了新总统。

苏哈托上位后一改苏加诺的政策,奉行亲美反华路线,大肆迫害印尼华人。从1965年到1967年,印尼发生了多次排华事件,苏哈托也靠着排华稳固了自己的统治。

为什么排华能帮苏哈托稳固统治呢?因为华人来印尼往往是做生意的,在多年经商中积累下了大量的财富。但与此同时华人又太专注于做生意了,忽视了政治上的发声,往往不愿参与到印尼的政治事务中去。这就导致印尼华人虽然有钱,但政治力量却很弱,缺乏影响印尼政局的能力,很少在印尼政坛上发出属于自己的声音。

因此在苏哈托及印尼军方看来,印尼华人简直就是待宰的羔羊:掠夺他们可以得到大量财富,也不会引起国内任何政治力量的不满。就这样,苏哈托操控印尼军方对华人进行了多次迫害,并以此转移了矛盾。

只不过苏哈托再怎么转移矛盾,最后还是没能挽救他的统治。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印尼经济遭到了毁灭性打击,社会矛盾迅速激化。1998年,印尼各地都出现了要求苏哈托下台的呼声。

于是,到了1998年5月,一场针对华人的大规模暴乱就发生了。其实这场暴乱本来是由对苏哈托政府的不满所引起的,应该针对的是苏哈托当局才对。游行人群一开始要求的也是苏哈托下台,印尼进行改革,很少有针对华人的口号。

然而,某些心怀不轨之人却暗中进行煽动和引导,将示威者的仇恨引向华人,声称这些不公都是华人引起的。事后披露的大量证据表明,这背后就是苏哈托家族和印尼军方的部分人在策划。他们试图以迫害华人的方式转移民众的仇恨,以此延续自己的统治。

结果,华人就成了苏哈托政府的替罪羊。从5月13日开始,印尼爆发了针对华人的大规模暴力行动,一开始是劫掠和凌辱,后来发展到屠杀。五千多间华人住宅和商铺被烧,大批华人女性遭到凌辱乃至被杀,其中甚至包括9岁的女童!

5月13日到15日这三天也成为了大批印尼华人一生中最黑暗的日子,具体的伤亡数字到现在都没有一个公认的结果。暴乱一直延续到5月底,直到印尼新政府建立才逐渐稳定下来。

那么,我国为何没有干涉呢?

首先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华人和华侨是有着显著不同的。这次印尼暴乱中遇害的主要都是华人,因此按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我国很难直接干涉。

华人和华侨有什么区别呢?华侨指的是在国外定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他们虽然长期生活在国外,但并未放弃中国国籍,本质上依然是中国公民。因此他们自然拥有中国公民的权利,承担中国公民的义务,也应该得到中国的保护。反之,即便是在中国出生和长大的人,一旦加入外国国籍,那就不能称之为华侨了。

而华人指的是已经放弃了中国国籍,加入外国国籍的人。他们既然已经不是中国公民了,那自然没有中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而是受到所属国的约束。

举个例子,抗美援朝时期,美军中就有相当数量的华人士兵,这些士兵往往上一代就是来自中国的,但他们已经放弃中国国籍,为美国效忠了,我国还可能保护他们吗?

并且华人中相当一部分已经改用当地的语言,以当地的命名风俗来为自己的下一代命名。虽然中国血统是一直存在的,但他们在本质上已经成为了外国公民。

具体来说,在这次印尼暴乱事件中,我国在印尼的大使馆、领事馆并没有受到冲击,这就不能算外交事件了。这些遇害的华人基本都加入了印尼国籍,而我国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因此这些华人对于我国而言已经成为了印尼公民,此事也就成了印尼内政。

事实上,早在五十年代,也就是与印尼的关系尚且友好的时候,我国就已经给过印尼华人回国并加入中国国籍的机会。什么机会呢?1955年的万隆会议上,中国和印尼签订了《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取消华人的“双重国籍”身份。当地华人可以选择加入中国国籍,也可以选择加入印尼国籍,这就被视为放弃中国国籍了。

部分华人选择了放弃印尼国籍回国,但大多数华人已经把印尼当成了自己的家,出于种种原因放弃了回国的机会,自然也就放弃了中国国籍。1980年以后我国更是以法律的形式取消了对双重国籍的承认,因此这些华人已经是实打实的印尼公民。

当然,即便这些人是印尼公民,也不应该遭到如此屠戮,这种反人道行为是应当受到谴责和惩戒的。但问题在于这类事件通常是由国际法院处理的,如海牙国际法庭等。换言之,按照国际法,只有国际机构能够处理此类事件,单个国家是无权干涉的。

虽然美英法等西方国家经常打着“人权高于主权”的旗号,对他们所认为的“侵害人权”的行为进行制裁,乃至发动战争。但我国是不认可这种“人权高于主权”的结论的,早在1953年,周总理就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

而在此事件中,由于这些华人已经放弃了中国国籍,成为了印尼公民,因此此事也被视为印尼内政,我国为了遵循自己提出的互不干涉内政原则,是不能直接干涉印尼局势的,这也是我国并未出兵印尼的主要原因。

那么,不能直接干涉,能不能间接干涉呢?

间接干涉本身当然是可行的,但这在黑色五月暴动中很难实现。因为海外华人往往是以“社群”形式生活的,换言之,印尼华人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是一个整体,而是一个个以地域、血缘等形式自行抱团的“小团体”。这些华人不是“一大片”,而是一个个团块。

而这些社群也有着各自的领袖,要想帮助印尼华人,就得和这些社群领袖合作,我国是很难越过这些社群领袖直接帮助印尼华人的。

然而这些社群领袖却往往对台湾当局抱有幻想,因为早在六十年代苏哈托上台之后,我国与印尼就已经断交,和印尼华人也失去了联系。在此后的二十多年时间里,台湾当局一直对印尼华人社群有着较强的影响力。

虽然我国与印尼又在1990年复交,但印尼的这些华人领袖一时间很难转换自己的思维,他们还是相信台湾当局会为他们撑腰,因此有意无意地疏远我国的代表。这样一来,在印尼排华事件发生后,我国即便出兵印尼,也很难得到这些华人领袖的配合。

那么台湾当局在印尼排华事件中又做了什么呢?他们态度倒是很强硬,一再对印尼发出所谓的“战争威胁”,但最后还是没有给予实际的支持,更没有真的出兵。

因此,我国之所以没有在印尼排华事件中干涉,是因为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规定下无法直接干涉,也无法越过印尼华人的社群领袖间接干涉。除此之外,我国当时面临的形势也很艰难,很难腾出手来支持印尼华人。

1998年正是改革开放迈入“深水区”的关键时刻,这一年我国又遭遇了亚洲金融风暴的冲击和长江大洪水,经济形势不容乐观,我国的海军力量也还很有限。而在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深陷“休克疗法”困局,美国在国际舞台上占据了绝对上风,并将我国作为首要打压对象。我国此时承受着国际国内的巨大压力,此时再出兵印尼无疑是不明智的。

另外,我国也并不是像许多人所想的那样什么都没做。在1998年7月14日,我国首次对印尼排华事件作出表态,对印尼华人在骚乱中的遭遇表示关注和同情,并希望印尼政府能采取有效措施,唐家璇还会见了印尼外交部长。除了我国官方表态之外,学术界也对印尼排华事件进行了一系列研究,对印尼的暴行进行了谴责。

而印尼排华事件中究竟有多少华人伤亡,多少财产遭到掠夺,至今仍有争议。根据印尼官方调查机构“联合实情调查团”的调查报告,“黑色五月”中共有1250名华人死亡,但这个数字一直受到质疑。根据人权志愿组织的报告,实际遇害的人数约为2300人。

而民间的说法更是多种多样,从数千人到数十万人不等。但无论如何,印尼排华事件确实对当地华人造成了巨大伤害,这是无法饶恕的罪行。

只不过印尼官方只承认排华事件对华人造成了伤害,却一直拒绝承认官方与此事有联系,还声称媒体大大夸大了遇害人数。时至今日,印尼排华事件依然没有一个公认的调查结果,印尼政府针对排华案的所谓“后续调查”也一直遥遥无期。

总而言之,我国在印尼排华事件中不直接干预,是为了遵循自己提出的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也是因为此时实在很难抽出手来干预——东南亚形势复杂,而我国的海军当时还并不强大。在这种情况下,不干涉反而能更好地坐实印尼的罪行。

而如今形势已经完全不同,我国的海军力量已经今非昔比,有了足够的威慑能力。相信类似的大屠杀事件再也不会发生,而海外的华人华侨也能骄傲地挺起胸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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