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瑜已选为立法委负责人,为何国民党不是执政党,还是在野党?

曹兴教授看天下 2024-02-07 09:11:33

韩国瑜已经当选为台湾立法委的负责人,为什么人们还称国民党是在野党呢?掌管立法权的党,为什么还会是在野党?在野党与执政党的本质区别是什么?这个迷雾是不是困住了很多人?您是怎么看的?

毫无疑问,这是个天大的迷雾,在这里我也只是提出问题,未必就能解读清楚这个问题。因为,我对这个问题也不是很懂,只懂那么一点点。我就拿出这个一点点的理解与大家分享,请大家赐教。

简单说,即便韩国瑜代表国民党当选为立法院的负责人,获得组阁立法院的权力。但台湾的最高行政权却掌握在新当选的民进党代表赖清德手里,赖清德才有组阁行政院的权力。严格讲,只有掌握了最高行政权力的政党才能称得上是执政党。拥有组阁台湾立法院的权力,不等于就拥有了组阁行政院的权力。只有拥有了组阁行政院的权力才能算得上是拥有掌管台湾天下的权力。显然,国民党没有这个权力。

那么,什么才是执政党?与在野党由什么实质性的区别?

执政党通常指掌握国家,对于台湾来讲是掌管台湾地区行政权力的政党。在实行总统制的资本主义国家和地区,执政党是指在“总统”竞选中取得总统职位的政党。

在台湾是指在竞选中取得最高行政长官职位的政党。如果2024年,国民党的代言人当选为台湾地区的最高行政长官,那么,国民党才可以称为是执政党。否则就还是在野党。这是由权力的份额决定的。行政权是权力的主体或主要部分,是除了立法权、司法权的全部权力。

在野党是在没有执掌或没有参与执掌国家行政权力的政党。在野党处于政府内阁或行政院之外,对政府推行的所有政策都不享有任何权力,也都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却享有可以对政府的政策进行指责和抨击的权利,只能是追逐利益的权利,不可能是具有力量的权力。“权利”与“权力”两个词的写法、用法、含义都有本质区别。

问题的难点是,2024年竞选中,国民党的韩国瑜当选为台湾立法院的负责人,将会掌管台湾地区的立法权。

所以问题来了,既然立法权高于行政权,那么为什么还要称国民党是在野党?难道立法权不代表国家或地区的最高权力吗?

我们可以根据政治学和宪法学的原理来解读,如果把最高政治权力分成100份的话,那么司法权就只不过才占1%,那就是对执掌行政权力的违法行政行为进行纠错的权力。这个纠错的权力是虚权,不是实权,或者说不是实体性权力。

此外,立法权也只占2%,也就是立法权和对违法行政的监督权。这个立法的权力也是虚权,不是实权。剩下的97%则都全都是实权,全归行政权,包括掌管财政的权力,管理人事任免的权力,指挥并调动军队是权力。

简单地说,几乎人间所有的烟火权,都归它管。只是立法权归立法院、司法归司法院。所以,台湾行政院的权力最大,最多,也最实惠。因此,看上去,立法权、司法权不过是监督改错行政执法的行为。立法院给行政院立规矩,让行政院依法行政,如果行政院未能依法行政,出了错,司法院就出来通过判决纠错。

虽然立法权是最高的,可是那只是立法权和监督权,不是执政权,因为权力的中心在行政,而不在立法和司法。

当然了,国民党是否执掌立法权,对国民党在台湾的地位就大不一样。如果国民党并没有获得台湾立法权,国民党不仅充其量不过是市民社会的一个“党”,和上层建筑毫无关系,对台湾的上层建筑、台湾的政治起不了多大作用的政党,甚至是不是政党还很难说呢。民进党不仅执政八年,而且执政八年后再次拥有了台湾行政权,国民党如果这次没有获得台湾立法院的权力,那么长久以往,国民党就失去了政党的分量,不过是一个党而已。那样国民党不仅成为十足的在野党,而且会逐渐演变沦落为台湾社会抛弃的对象,沦落为被台湾政治爱情遗忘的角落。

好在国民党2024年获得了台湾立法权,这样国民党就会利用手中的立法权、监督权,对民进党进行掌舵和监督。这就使得国民党的身份已经不是纯粹的在野党,而是可以问政、理政的政党,也就多少有了旁侧“执政”的元素,或者准确地说是半在野、半执政的政党,虽然一多半还是在野党,但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

正如前面所说,纯粹的在野党对政府推行的所有政策都不享有任何权力,也都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却享有可以对政府的政策,进行指责和抨击的权利。请大家注意,这里的“权利”只能是追求利益的权利,不可能是具有力量的权力。今后四年的国民党拥有了台湾立法权,虽然对政府推行的所有政策都不享有任何权力,也都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一方面,国民党可以通过立法对民进党进行制约。另一方面,国民党可以通过立法监督,对民进党进行依法监督。国民党对民进党的监督是来自台湾立法权的监督,是最有效、最有力量的监督,不是纯粹在野党的社会监督,而是高于社会监督的立法监督。

对此,我也不是很懂,所以我在这里只是提出问题,并对这个问题有了些许的思考,在此请教大家,您有什么高见,可以在评论区发表您的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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