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副局长为了升官故意制造冤案

李志擎说 2024-11-26 08:42:50

二零一六年,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的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冯志明,终于站上了他人生中最为沉重的舞台——法庭。他被指控收受财物高达四百五十余万元,侵吞公款、公物,私藏枪支四支及子弹五百四十九发,更有价值三千四百余万元的财产无法说明来源。

法庭的宣判如同寒风中的一声惊雷,震颤着每一个听闻者的心灵。冯志明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贪污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

然而,更令人细思极恐的是,冯志明的官职,竟在某种程度上是用别人的鲜血换来的。为了那一抹升迁的曙光,他不惜在审讯中殴打逼供,将人性的阴暗面展现得淋漓尽致。

早在一九八八年,当冯志明还是新城公安局的一名队长时,他就已经沉迷于对嫌疑人的拷打之中,享受着权力带来的扭曲快感。在那一年的一起案子中,一名嫌疑人竟在审问中不幸身亡。而冯志明,事后却轻描淡写地将其归结为“意外触电身亡”,企图以此逃避法律的制裁。

这场悲剧发生后,冯志明确实遭到了免职的处罚,连同他的几位领导也未能幸免。然而,这并没有成为他反思与悔过的契机。他换了一个身份,又从小警员做起,继续在警界中潜伏,等待着下一个翻身的机会。

二零零二年,冯志明竟然被评为内蒙古十大特警之一,这一荣耀的背后,也与刑讯逼供有关。这一次,被他逼供冤死的是一位十八岁少年。这个少年,本应是青春年华、意气风发的年纪,却因冯志明的残忍与贪婪,永远地失去了生命。而少年的父母,为了寻求正义,无数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却都遭到了无情的驳回。直到九年后,真凶浮出水面,少年的案子才得以重启,但这一切,对于逝去的生命来说,已经太晚了。

让我们回到一九九六年四月九日的那个晚上,新城区公安局接到了一起报案,报案人是两个年轻人,其中一个便是呼格吉勒图。他们声称在毛纺厂的女厕所内发现了一具可能已经死亡的女尸。这起案件,如同一枚投入湖面的石子,打破了夜的宁静,也搅动了冯志明那颗贪婪的心。

作为时任城区副局长,冯志明亲自带队赶到现场。他见到了呼格吉勒图和他的朋友,从他们的口中得知了事情的经过。然而,在领导的再三催促下,面对压力山大的案情,冯志明却束手无策。为了早日破案,他选择了最为卑劣的手段——对呼格吉勒图进行审问逼供。在审问初期,呼格吉勒图坚决否认罪行。然而,在两个月之后,呼格吉勒图竟承认了自己谋害了受害者。

随着呼格吉勒图的认罪,这桩历时六十一天的悬案终于落下帷幕。呼格吉勒图以流氓罪、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死刑。

这一消息传出后,坊间的民众纷纷拍手称快,对冯志明破案神速大加赞美。冯志明因此受到了上级的表彰和提拔,走出了城区公安局,进入了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当上了支队长。

不料,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三日,事情出现了反转。当时呼和浩特公安局破获了一起连环杀人案,真凶在被审问时突然表示:一九九六年毛纺厂的案子也是我做的。这一句话如同晴天霹雳,让警员们震惊不已。而冯志明在得知这一消息后,更是如坐针毡、如芒刺背。他担心只要这件案子成功翻案,那么他严刑逼供的罪行就会被揭露出来。于是,他开始四处打点关系网,企图压下这桩案子。

但另一边呼格吉勒图的父母也在持续奔走呼号。尽管在冯志明的打压下许多律师都不敢接手这个案子,但世界上始终是有正义人士存在的。二零零六年呼格吉勒图的母亲联系上了新华社内蒙古分社的一名记者。在得知事情全过程后,这名记者以笔为剑撰写了一篇题为《内蒙古一死刑犯父母呼吁警方尽快澄清十年前冤案》的文章。

随着文章的发表,这桩冤案彻底被拉到了全国民众眼前。在群众的愤怒和呼吁下,这桩案子再也瞒不下去。二零零六年三月,内蒙古相关部门宣布:“呼格案”重启!

这一查,不仅翻了案,甚至还查出了冯志明更多的罪行。他的堕落轨迹,如同一条黑暗的河流,流淌着贪婪、残忍与无耻。他的每一次升迁,都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与牺牲之上。

而今,他终于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但是,那些因他而逝去的生命和破碎的家庭,却永远无法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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