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要是王佳佳法官办我的案子也不至被无赖坑至今想起仍愤愤不平

军鱼传说 2024-10-10 11:41:11

在这个社会人们期待的是诚实守信,与人为善。但我们现实中却充斥着各种与人为恶,实在是可恶,特别是人与人之间都是“刺刀见红”,搞得好像祖上以来就有深仇大恨似的,一点纠纷就是你死我活的。

在路上,经常发现路怒症患者;在农村,邻里经常为了一点鸡毛蒜皮吵得不可开交……

发生王佳佳法官这个不幸的事情之后,我一直支持她,因为她判决得对,为此我还特地写了一篇文章《不支持“挂床”费用恰恰是女法官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宝贵之处》对于交通事故这种套公式的案子,没有什么好争议,证据拿出来该赔多少就赔多少。

但是这个事情不由得令我想起5年前的一件往事,至今仍然愤愤难平!要是到王法官那里说理去,对方也绝无那么嚣张,绝无得逞的可能。

我带家人去隔壁县一个景区玩漂流,在回程的路上,路过一个集镇时,突然一只狗窜到马路上来,我来不及刹车撞了上去,结果那狗就跑了,我们就继续行路。

谁知几分钟后,当地所在乡镇的交警中队来电话说我肇事逃逸,要我立刻回去处理。我就回去了,只见有个30出头的男子早已候在那里,身材矮瘦,一脸猥琐样。一到我就骂,说我撞死了他的狗。

交警中队中队长,看样子是个90后,与男子大概熟悉,也指着我骂,说什么下次到他地盘上让我好看。我当时来不及录像,本来要录像放网上,估计这个年轻狂妄的中队长够喝一壶。

这时男子又说话了,狗死了,是1800买来的,让我赔1800。

我在想,如果真的死了,又真的是1800买的,我应当赔。但我对他的话提出质疑,他说的1800元弄不好就百来块钱,农村的狗不就这么回事。

于是,我提出看狗死了没有,他说扔了。我又说买狗的1800元票据拿来看,他说没有,不是我小心眼,我想100%的人(不是99%)都会让他提供相关证明,这是社会现状(缺乏诚信的社会),也是人之常情。

我说,没票据怎么证明你是1800元买的,他说就是1800元,不赔别想走。我说那就去法院,他说不去。

最后实在没有办法,我就打了保险电话,保险公司的人很不错,很快就给我落实了赔偿,因为我也算大客户,每年保费一万多。

虽然保险公司赔付了,但我还是感觉愤愤不平,我们生活在这样空间里的人都这个样子吗?人与人的坦诚相待,友善友爱在哪里!

后来,看到王法官的事件后,我想当时要是由王法官来办理我这个事故,哪怕是调解也好,也不至于由那个猥琐男张口要价。王法官绝对会让他拿出买狗票据核实,如果拿不出来也不可能根据他说了算,通常法院处理的话就要打折扣或其他办法,决不允许张口要价。插一句题外话,即使那狗真是他花1800买的,没有相关证明就只能打折认倒霉。

社会就需要更多的王法官等清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不是让人留下骂名的“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这样的混账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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