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来分拆一下这个局。1、2023年6月,黄先生经人介绍买殷某手里的动迁房(动迁房即拆迁安置房),这个殷某真是个阴谋,居然策划了一个大局。动迁房因为房产证没有办下来的缘故,所以卖的便宜,黄先生很心动,按照协议分成两次转给殷某200万。2023年10月,殷某看出黄先生对动迁房感兴趣,又撒谎他侄子也有一套房子要出售,因为共过事,黄先生对其很信任,顺利的掉进了坑里,网签合同,给殷某转了50万,承诺2023年12月31日交房付尾款。2023年到2024年,黄先生多次催房,殷某真是千年的老狐狸成了精,没有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还真是识破不了,竟然打起了感情牌,说自己欠了很多钱,这两套房子都已经抵押给别人了,但没有多长时间,殷某失联,黄先生无奈报警。
2、2024年5月,一起去派出所报案的还有高女士和张女士。2019年,殷某就找演员扮演殷某父亲和张女士签订动迁协议买卖,法律规定动迁房5年内不能办房产证,殷某对张女士出示动迁协议以后,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此后张女士傻傻的陆陆续续给殷某打款240万,2020年殷某母亲(演员骗子须某)催促张女士把尾款打给她,并且口头威胁。毫无防备的张女士有又一次陷入饿狼陷阱,唯恐须某不肯过户,就又转账12万元。3、高女士通过中介认识殷某,当晚就约殷某请来的演员“殷某父亲”面谈,双方讲好,并分3次付款160万,约定剩下的78万尾款2026年过户以后再付清。
4、报案以后殷某、谭某、须某被抓以后,又有几名被害人到案。万万没想到,这个三人团伙隐瞒房屋出售的信息与7名被害人,签订了9份合同,涉案1195万元。弥天大谎,千万大案。团伙作案,配合默契,手段高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宝山区检察院审理:殷某团伙,非法占有,签订履行合同中,骗他人钱财数额多大,证据充分,以合同诈骗处理。2024年12月4日,宝山法院以合同诈骗判处殷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罚款20万元,谭某三年六个月,罚款8万元,须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款10万。新闻端也没有说,这个团伙骗的钱哪里去了,退给受害人没有,退了多少,只知道判的刑还没有掏鸟蛋的大学生判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