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根据陕西省汉中市住建局等十二部门印发的《汉中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在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方面,在汉中市购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
购买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购买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
同时,调整异地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在汉中市购房的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购买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