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要养老金网友声称 ,工人农民同是劳动人民,都是为国家做贡献。好比一个家庭,男人出门赚钱养家糊口,盖房子。女的带小孩,干家务,赡养公婆。如果双方离婚,女方同样应该分家产。以此类推,农民老了不能领养老金吗?这样的说法,支持点赞的农民还不少。
但他的说法有道理吗?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吗?真的能够作为农民领养老金的理由吗?
实际这有点是属于胡搅蛮缠,完全混淆了《婚姻法》规定的离婚分割财产,和5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于发放退休工资和养老金的本质的不同。婚姻法中规定的男女双方是一家人,两个人都对家庭有贡献,离婚分割财产,是对于双方共同贡献的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分配,当然男女双方都有分割财产的权利。
但按照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退休工资是职工用人单位缴费,从职工创造的价值中,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3%提取来发放的。而农民不管是人民公社集体,还是农民个人,都没有向职工的劳动保险基金中上缴过一分钱 ,这些发放退休工资的钱与农民的贡献没有一分钱的关系,农民怎么可能和职工一样领取退休工资?
51年国家分配了农民土地,宅基地。城镇职工由用人单位从职工创造的价值中提取了职工工资总额的3%缴费给退休职工发退休工资。84宪法规定,职工年老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从用人单位退休,享受领取退休工资的退休待遇。而农民没有用人单位,农民工作的人民公社和自己,都没有一分钱为农民发退休工资的缴费,当然就不存在退休,也不可能有用人单位来给农民发退休工资。
而国家的84宪法规定,国家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而城镇企业职工没有宅基地,领取退休工资的51-91年期间,甚至一直到现在,都没有集体和个人的宅基地,只有房屋土地使用权证或者现在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所以国家征收农民的土地必须给农民征地补偿款,城中村的农民因为国家征收土地,得到几套甚至十几套商品房的都有。而征用属于国家的城镇的公共土地,城镇职工和居民是得不到一分钱补偿的。房屋拆迁也只能得到一套房屋建筑的拆迁补偿款和一套房屋的70年使用权补偿款。
这已经非常清楚,农民享受着国家分配的土地,宅基地。与职工的发退休工资的劳动保险基金缴费没有一分钱关系,怎么可能在拥有土地、宅基地的同时,又想去分割职工集体缴费发放的退休工资,来好处两头占?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养老金与职工,农民对于国家的贡献没有一分钱关系。只有缴费15年以上,才能够领取退休基本养老金。职工领取退休工资和养老金都有用人单位或者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筹集起来的钱作为发放退休工资和养老金的资金来源和法律依据。而农民工如果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当然可以和职工一样领退休工资。没有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民,是没有法律依据,没有资格来分割职工的退休工资和养老金的。
综上所述,这已经非常清楚,职工和农民在发放退休工资和养老金的问题上,与男女双方分割双方共同财产,是本质完全不同的两回事。不管是51年职工用人单位为职工共同缴费发放退休工资的劳动保险基金,还是现在职工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发放养老金的养老保险统筹基金,都与没有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民没有一分钱关系。部分农民想要和离婚的男女双方一样,在享受着农民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的同时,还想分割属于职工用人单位和职工自己共同缴费发放的退休养老金,当然是完全不可能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