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国科兰亭郡公共服务费是否该减免?

我了个岛 2024-10-15 17:08:18

网友在政务网留言:国科兰亭郡东区半幅交付,小区内配套儿童娱乐、健身器材等设施设备未交付,规划的体育中心综合楼等配套均未交付,同时因半幅交付,小区西大门及附属道路未交付,道路通行十分不便,且因西区常年施工,施工噪音严重扰民。根据《青岛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以及预售合同中的约定,现半幅交付的兰亭郡东区物业公共服务费应当予以减免,减免比例为20%,差额部分由建设单位补偿给物业服务企业。 但是目前国科兰亭郡东区自交房至今,所有业主物业费均是按100%,请相关部门督促现物业公司,将减免的物业费退还给业主。

  经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落实,绿地国科健康科技新里城项目(75地块)位于城阳区硕阳路25号,有国科绿地健康小镇(青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包括东西两个区域,其中东区于2023年7月份交付,大部分业主已入住;西区主体已封顶,正在进行精装和景观施工,尚未交付。75地块配套建设的儿童娱乐设施、健身设施和体育中心综合楼均规划在西区,正在进行施工建设,西区交付后即可正常使用。另经区城市管理发展中心落实,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三、因建设单位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等原因,造成配套设施设备、道路通行、绿化环境等未能达到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标准的,物业公共服务费应当予以减免,差额部分由建设单位补偿给物业服务企业。物业公司已将业主诉求上报开发商,开发商认为园区配套设施设备、道路通行、绿化环境等已达到交房要求,不应该进行减免,因此建议请业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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