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事件概述2月17日,北京地铁昌平线车厢内,女子张某(41岁)坐在座位上将包放在了身边空座上,这时候上来一名男子李某(36岁)劝女子将包挪开,可女子似乎并不愿意,于是男子拿起包包就扔到了其他空座。

男子此举立即引起了女子的不满对其开始破口大骂:你爱坐哪坐哪,你别动我东西。

双方开始言语争吵起来,争吵几句后女子突然甩了一个耳光讲男子的东西都给打掉,男子去捡东西女子又站起来边打边骂,这时候的男子终于是忍不下去冲过去就要揍女子,双方扭打在一起很快女子就败下阵来被男子狂揍。

好在车厢内的其他乘客跑过来试图拉开男子,可男子的情绪依旧十分的激动,继续对女子进行殴打,直到更多乘客加入劝解才阻止这场纷争。

后来经北京公交警方的介入区分双方责任过错,情节轻重做出处罚:女子张某被处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男子李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两百元。

因为一个座位的小问题闹成这个局面,何必呢?虽说肢体冲突是因女子的那一巴掌导致的,但车厢内还有着很多空着的座位男子就要坐那里,说白了就是两个脾气不相投的人凑巧走到了一起。
网友质疑男子不是正当防卫吗?为什么也被拘留事件发酵后引发了大量网友的关注和热议,网友们纷纷替挨耳光的男子喊冤,认为他也是忍无可忍了才反击的。
这女的打人的时候没人去劝架,男的开始反击了劝架的一大堆。

是女的先动手的,男的怎么受罚呢?看不懂。

很明显这是让人打不还手,个人觉得处罚要从事件起因和升级去判断,而不是简单的各打五十大板。

根据法律规定,正当防卫必须在必要限度内进行,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在这起事件中,张某扇李某耳光的行为确实属于不法侵害,但李某在还手时,并非仅仅是为了制止张某的侵害行为,在还手过程中情绪激动,攻击行为较为猛烈,甚至其他乘客拉架都没有停手,不仅给张某造成了一定的身体伤害,而且整个冲突过程严重扰乱了地铁内的公共秩序。
所以这个处罚并不冤。
写在最后奉劝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遇到问题时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矛盾和纠纷,不要因为一点点小事让事态升级,导致的后果可能会让自己悔不当初。
冲动是魔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