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和年间,整个大汉朝关注的焦点就是巫蛊之祸,对于这场弥天大祸发生的原因,多数人认可的解释是,汉武帝晚年昏聩,加上江充等小人的挑拨。
这样的答案固然有些道理,但汉武帝从登基以来始终清醒霸道,从不容许有人挑战他的权威,到了晚年,在他认知中,太子刘据及依附在其身边的卫氏军功集团就成了最大威胁。
所以,汉武帝为了保证绝对权力,设局弄出巫蛊之祸也不是没有可能。
可这跟李广利有什么关系?同样是外戚出身的将领,李广利与卫青相比,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汉武帝为何要重用李广利呢?
一、妹妹得宠,李广利获益这跟李广利当然有很大关系,巫蛊之祸使得太子刘据自尽,卫氏军功集团覆灭,李广利必须羡慕、嫉妒卫青,并以卫青为榜样,立下滔天战功,唯有如此,才能振兴家族。
李广利出身贫贱,父母兄弟都是以歌舞为生的艺人,其弟李延年犯法遭受宫刑入宫养狗,因歌舞出众获得汉武帝青睐,而这也成了李家发迹的契机。
在一次表演歌舞时,李延年向汉武帝推荐了自家的漂亮妹子,但汉武帝对此不置可否,他阅女无数,什么样的美人没见过?
可真见到李延年的妹妹时,汉武帝一眼沦陷,随即将其纳入宫中为妃,她便是李夫人。
李夫人不仅容貌漂亮,还是一位活得通透的人物,她知道汉武帝爱的只是她倾国倾城的容貌,更知道色衰恩驰的女人会有什么下场。
所以,在病重时,李夫人不愿意让汉武帝看见自己面容憔悴的模样,这样一来,汉武帝记忆中的李夫人,永远都貌美如花,那他自然也会照顾自己的家人。
在武帝一朝,几乎没有女人能像李夫人一般让汉武帝如此宠幸,哪怕是在死后,汉武帝仍对李夫人念念不忘,甚至还命方士招魂,只为能再见李夫人一面。
对于李夫人的家人,汉武帝也加以重用,作为李夫人的兄长,李延年一跃成为食禄二千石的协律都尉,李广利则被封为贰师将军,带领几万人远征大宛。
可以说,李广利得到汉武帝重用的敲门砖,是他妹妹李夫人,或者说,凭借李夫人的面子,汉武帝才愿意提拔李广利。
二、出于制衡太子的考量或许有人会觉得不可思议,李广利一家不是以歌舞为业吗?李广利只是成为汉武帝的小舅子,就能摇身一变,成为将军带兵打仗了?
这还真不是因为当汉朝的将军门槛低,而是汉武帝太任性,在他的认知中,当他的大舅子领个兵是小菜一碟。
当年卫青只是平阳公主府上一个低贱骑奴,在姐姐卫子夫傍上汉武帝后,不还是一路高升,后来领兵攻打匈奴照样取胜,建立不世功勋。
到了太初元年,汉武帝准备派李广利出征大宛时,早已功成名就的大将军卫青已经去世两年了,朝中优秀将领青黄不接,汉武帝需要再出现一个“卫青”来稳定局势。
前文说过,汉武帝不允许身边存在能威胁到他权威的人存在,而随着年龄渐长,太子刘据日渐成熟,汉武帝渐渐感觉到了威胁。
尤其是,支持太子刘据的卫氏军功集团,还是汉武帝一手扶持起来的。
所以,汉武帝晚年一直有意识地在打压太子刘据,比如卫青的三个儿子及其不少因功封侯的旧部,都被汉武帝以各种理由削去爵位。
又比如重用与太子刘据不对付的绣衣使者江充,而江充正是后来设计,陷害刘据用巫蛊诅咒汉武帝的幕后黑手。
汉武帝或许没有更换太子的打算,但身为皇帝的不安全感,让他本能地猜忌和打压太子势力,在军中扶持起另一个山头,能对卫氏有效形成制衡。
至于山头的领头人,李广利是李夫人的兄长,昌邑王刘髆的舅舅,扶持李广利不正是汉武帝最好的选择吗?
三、后期能打的武将不多同样都是外戚,李广利的军政才能远比不上卫青,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但如果说李广利果真一无是处,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诚然,李广利第一次出征大宛就打输了,无功而返后还被汉武帝勒令不许进入玉门关,但这场败仗客观因素居多。
首先,路途遥远且将士们水土不服;其次,兵员素质差,在出征大宛的军队中,除了六千的“属国兵”外,剩下几万都是“郡国恶少年”,即地痞、罪犯和无业游民。
汉武帝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在第二次出征大宛时,他没有换人,仍旧选择让李广利去,而这次,李广利大胜而归,汉武帝大喜之下封其为海西侯,食邑八千户。
如果李广利没有一点领兵才能,汉武帝第二次根本不会让李广利继续带兵。
实际上,从汉匈大战40年来,汉朝涌现的将领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即卫、霍和其他,如果非要找出一个另类,那可能就是李广利了。
这样分的理由是,除了卫、霍能打,其他都是跟在后面混军功的小弟,比如公孙贺、公孙敖、李蔡等人,他们离了卫、霍单独领兵,结果往往是以失败而告终。
也就李广利能勉强带兵和匈奴过过招。
天汉二年(前99年),李广利领骑兵三万出酒泉,与右贤王激战于天山,得首虏万余级,但汉军伤亡也极大,死亡率高达十之六七。
同时,公孙敖领军出西河,无功而返,李陵自请五千步兵攻匈奴,兵败被俘。
天汉四年,汉武帝派四路大军北征匈奴,李广利与路博德两路合兵对决匈奴十万大军主力,后因战局不利,突围而返。
韩说没遇到匈奴兵,溜达一圈后无功而返,公孙敖不敌匈奴左贤王,大败。
在同行的衬托之下,李广利的战绩虽然不太醒目,但也已经是汉武帝最能拿得出手的将领了,如此一来,汉武帝又怎会不重用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