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五年二月,僧格林沁因生擒太平天国北伐军统帅林凤祥晋博多勒噶台亲王,诏令世袭罔替。至此,僧格林沁与曾国藩齐名被誉为“南曾北僧”。
蒙古各部的最高爵位为亲王(汗虽尊贵并非法定爵位),但因其各部落与皇室关系的远近,同为亲王其政治地位也有很大的差异。那么,僧格林沁所封的博多勒噶台亲王到底有多少含金量呢?
科尔沁部王公的爵位
清代蒙古的统治分为三个地区:一是内蒙古地区,包括蒙古科尔沁部等24部,49旗;二是外蒙古地区,包括喀尔喀4部,86旗;三是青海蒙古5部,28旗。
内蒙古是最早归附后金政权的,与爱新觉罗氏家族的关系也最紧密,也是最早建立旗制的。蒙古各部的旗,与满洲、蒙古、汉军八旗不是一个概念,这一点需要略加笔墨进行阐述。
蒙古各部之旗,既是军事、经济单位,同时也是一个地名。每一旗都有自己的领地和牧场,在《大清会典》和《清史稿》中,对于各旗的领地都有详细的介绍,在此不备举。
通常我们所说的清代八旗中,并不包含蒙古各部旗,所谓的蒙古八旗是指关外时期携人口归附后金政权的那部分,努尔哈赤和皇太极时期,这些人被编为蒙古八旗。
蒙古各旗设札萨克一人其旗长,性质如八旗之都统,掌一旗之政令。注意,札萨克或世袭、或由亲王、郡王、贝勒等简任。换句话说,蒙古各部亲王、郡王等只有冠札萨克之名,才算是名实相符。
因内蒙古与清王朝关系最亲密,所以对蒙古各王公授予较崇的爵秩。天命十一年,授科尔沁右翼中旗札萨克和硕图什业图亲王为图什业图汗,其后封爵有亲王4、郡王18、贝勒16、贝子14、镇国公8、辅国公14。
内蒙古最核心的是科尔沁部六旗,即左翼中、前、后三旗,加右翼中、前、后三旗。内蒙古地区的亲王、郡王也主要集中在这六旗。
僧格林沁所在的旗是科尔沁左翼后旗,此旗成立的时间较晚,于顺治七年正式设旗,第一任掌旗札萨克为郡王章吉伦,此后左翼后旗的最高爵位即为札萨克多罗郡王。
僧格林沁血统纯正,但是他的出身并不高,父亲只是一个四等台吉。早年的僧格林沁家境贫寒,在草原上放牧多年。
僧格林沁的族父索特纳木多布济(其实隔了很多代),是科尔沁左翼后旗第十代的扎萨克多罗郡王,他娶的是嘉庆帝的庄敬和硕公主。因公主早逝,索特纳木多布济无后。
幸运的是,僧格林沁被道光帝指令为索特纳木多布济的继子,道光五年,僧格林沁正式成为第十一代札萨克多罗郡王,这一年他14岁。
僧格林沁在科尔沁部中的地位排名
在科尔沁部诸多王公中,僧格林沁不能说无足轻重,至少地位不算很高,在他之上还有亲王以及辈分更高的郡王。
僧格林沁承袭爵位之后,便被道光帝宣调入京,奉命在御前行走。从此以后僧格林沁迅速跻身高层,短短十余年间官至正黄旗满洲都统、领侍卫内大臣等要职。
咸丰即位后,僧格林沁成为顾命大臣,以御前大臣身份侍奉咸丰。在后来的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中以及抗击英法联军侵略中,僧格林沁始终被咸丰帝所倚重,他率领的最后一批蒙古铁骑也创下了赫赫战功。
咸丰五年,僧格林沁剿灭太平天国的北伐军,获封博多勒噶台亲王。这里的“博多勒噶台”是嘉号,与宗室亲王中的头一字性质类似。至此科尔沁六旗的亲王数量从原先的4个增至5个。
正因为僧格林沁从多罗郡王晋升为和硕亲王,所以他所领的科尔沁左翼后旗的等级也随之提升,改名为“博王旗”,原先的左翼后旗札萨克郡王称号取消。
僧格林沁获封亲王爵位后,理论上与科尔沁其他几个亲王取得了同等的政治地位。不过这是理论上的,实际上还有不小的差距。
自大清开国以后,就十分注重与蒙古各部尤其是内蒙古各部的关系。科尔沁作为黄金部落,向来与皇室多有联姻,其中有很多皇后都出自科尔沁部。
作为回报,皇室对科尔沁部的封爵从不吝啬,在道光之前就内外蒙古中身份地位最高的就是科尔沁的四个亲王。
四个亲王即:札萨克和硕土谢图亲王、札萨克和硕达尔汉亲王、闲散(指不领旗)和硕卓里图亲王、札萨克和硕车臣亲王。
以上四个亲王皆为世袭罔替,与皇室血脉相连。他们所属的旗不管是军事、经济、人口、牧场都远远高于其他部落。而且在大清建国的二百多年时间中,他们通过不断的积累,成为蒙古地区最显赫的王公贵族。
按定制,朝贡时这四个亲王排班位列第一,即便是僧格林沁封为亲王后,其地位仍不能与之匹敌。
此外,僧格林沁的封号上没有带“和硕”二字(其他四个亲王都带),可别小看这两个字,有没有大有讲究。比如清初的尼堪于顺治六年晋亲王不加“和硕”号,至顺治八年才正式加封为和硕敬谨亲王。这也证明,僧格林沁的地位至少低一等,仅比多罗郡王略高。
或许是僧格林沁在近代历史上出镜率比较高,故大多数人对他比较了解,但历史需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去对待,在内蒙古科尔沁诸部中,僧格林沁大致也就是属于二流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