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这个遥远的古代王朝,建立了一套看似简单却异常强大的福利制度。
这个制度不仅让它统治了数百年,也为我们当今社会的诸多难题指明方向。
从养老到扶贫,从流民安置到政府职能,周朝的福利制度似乎都能给我们当代社会启示。
那么,这个神奇的制度究竟包含了哪些?它又能为我们今天的中国带来哪些经验?
周王朝基本概况
周朝政治统治的分封制度西周王朝的统治是建立在分封制的基础上的,而西周分封制则是建立在宗法制之上的, 是以同姓诸侯为主体,联合异姓诸侯的全国大分封,来实现“以藩屏周”的统一目的。宗法分封制巩固和扩大其统治疆域,适应了当时的社会历史发展条件。
西周的分封制度是建立在井田制,即奴隶土地国有制的基础之上“, 授民授疆土”是其分封制度的基本内容。周天子是全国的最高统治者,占有全国的土地和人民, 受封的诸侯王在政治上要承认周天子的宗主地位;经济上要定期向周天子交纳贡赋;军事上要服从周天子调遣,随其出兵打仗。
所以尽管实施土地的分封制度,周朝还是一个统一的天子在诸侯中至高无上的君王权威的国家。大范围的分封不仅保证了周天子在全国范围内最高的统治地位,而且导致了周代国家地方自治政权的普遍建立和各民族的逐渐融合,从而扩大了国家的大一统局面。周代受封诸侯从周天子手中得到的最重要的权利便是因地制宜、开疆拓土,这一点对于周代统一局面的形成具有特别的意义。
周王朝的礼乐制度,与分封制相适应,周王朝还实施了宗法制等一系列礼乐制度,在全国范围内自上而下地建立起等级隶属、井然有序的统治网络,这里我们必须提出的就是《周礼》,它从各个方面规定了周朝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各方面的制度,这里我们主要就周礼中所提到的社会福利方面的规定加以详细的说明。
比如在《周礼·地官·大司徒》中云:大司徒“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从“以保息六养万民”之中,大略可以看出儿童福利、老人福利、社会救济、扶助贫困、残疾人福利、社会安全等社会福利思想在历史上的萌芽。
另一方面,我们可以看到我国早期的社会福利思想的萌芽,是在重民思想的基础上产生的。同时也和当时社会的剧烈变动有着密切的联系。统治者认识到仅靠赤裸裸的残暴统治和宗教神权的欺骗,实难达到长治久安,不得不重新考虑如何对待民众。要治民,就得重民、保民、养民、安民。
周王朝国家的福利价值观
分权与集权的福利价值观,在西周的分封制的前提是土地王有制,在行政权力控制一切的王权专制下,土地所有权同政治统治权往往是紧密不可分的。
因此,“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不只是象征意义上说的,而且有着实际的内容。受封的诸侯王都是替周天子保管财产、维护统治的,这是保证王室稳固的物质基础。
在这种国家集权而地方分权的统治社会中,各诸侯国不但要遵守国家的统一宗法制度,还要运行自己的制度以发展自身分封国的实力,之所以诸侯国首先要遵循周礼礼法各方面的规定,把各种富民、强国的政策落实下来,而且还存在一个优势是在周王朝中央政府有实力和财力搞福利的地方王朝负责,而精力财力不足的地方,各个诸侯国根据自身的情况加以弥补。
因为对于各个诸侯来说,只有军事实力提高了,才能维护诸侯国内的统治,养民、富民、增强军队实力是增强本诸侯国实力的重要体现,因地制宜、开疆拓土是各个诸侯国的优势,也是重要目标所在。
所以,其实对于中央政府来说,大大减轻了其责任,而把发展国家的整个责任落实到各个诸侯国发展的基础上,各个诸侯国之间的国力竞争也就大大加强了整个周王朝的实力。同时在富民强国的过程中,得到福利受益的还有周朝的普通百姓,可见这是周朝福利分布的一种重要方面。
契约精神萌芽价值观,契约精神作为体现社会伦理约束的伦理精神来自契约论及其内在原则, 是基于现代社会发展的一般要求而必然呈现的一种平等、自由和人权的民主精神。这是现代契约精神的定义。虽然中国古代不曾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契约精神,但是有过契约价值的萌芽。
契约便是具体载录缔约各方订立的有关权利、义务的协议文书。我国古代很早就有关于“契约”的概念界定。契约在中国古代最初就是以诸侯国之间的盟约 (或盟誓)的形态出现的。
国家出现以后,随之出现了政治盟誓制度。所谓盟誓,指人们用言辞共相约束。通过盟誓,周王既向诸侯示了威,又加强了与诸侯的联系,从而巩固了国家统治。
值得一提的是周幽王当政时, 为博得宠妃褒姒一笑,竟在没有寇敌的情况下命令城防举烽火。结果“, 诸侯悉至”,以为自己的天子遇到了大敌,纷纷率兵前来救难勤王。
虽然这一直作为反面教材来了解,但是同时我们也看出了在古代中国盟誓———这种最古老的契约在诸侯中的效力。而契约精神对于社会福利思想来说是不可或缺的价值体系之一。
敬老的价值观念与践行,除了在周王朝统治上的福利分布外,周礼中的社会福利思想价值观念有其不可忽视的优势。如在《周礼》中“先王之所以治天下者五:贵有德,贵贵,贵老,敬长,慈幼。”周朝年长者养老有比较完善的养老礼仪制度的保障,这种量化的规定给予老年人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一定的补贴,使受赡养的老年人安度晚年。
比如在饮食方面,周朝受养老人的饮食由大司徒供给,以五十岁起,年龄越长,国家给予食物待遇越优厚,《礼记·王制》曰“: 五十异粮,六十宿肉,七十贰膳,八十常珍,九十饮食不离寝,膳饮从于游可也。”
同时在减免劳役方面,《礼记·王制》曰“: 五十不从力政,六十不与服戎。”周朝老年人年过五十不从事繁重的体力劳作,根据年龄而减免相应的劳役。六十岁的老年人免除服兵役的义务,归家以养老。
尊老敬老属于社会福利方面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周朝的《周礼》对敬老的福利规定如此细致入微,可以说多方面注重老人在日常生活的需求。
安辑流民的福利价值观,在《周礼》和其他社会法律中还有一点笔者认为具有一定研究意义的,就是对于安辑流民的规定。此处所说流民是指因战乱或其他原因而流迁的人口,安辑受灾的流民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之内。《周礼·地官·遗人》云:“野鄙之委积,以待羁旅。”周王朝对流亡的农民,免去其征役负担,并授给土地,使之安居下来,以维护社会安定。
对于流民的救助安辑体现出了中国早期的社会救助思想,从实施社会救助的主体来看,以国家救助为主,因为国家作为社会事务的管理者, 其社会职责要求必须缓和社会矛盾,维持社会稳定,保障社会成员拥有最低条件的生存权利,同时也是为了避免流民因生活无着落而揭竿而起危及统治者。
对当代中国的启示
通过上文我们了解周王朝福利社会的分布和他所体现的福利价值观念对于当代社会的发展也有着不可忽视的意义,在这里笔者提出几点思考。
契约精神的重筑,当前我国正处于剧烈的社会转轨时期,由于市场体制刚刚确立,交易规则极不健全,法治环境远不完善,因此作为法治建设灵魂的契约精神也严重匮乏,甚至出现了缺失现象。
经济中的三角债、诈骗案层出不穷,政治中的贪污腐败的蔓延,司法上的执法不公、执行难都是契约精神缺失的具体体现。
当代社会如何提高人们的契约精神不仅作为法治精神的集中体现同时是也是当代恢复诚信的关键问题,而在西周原始社会下尚能发展出朴素的社会契约意识萌芽,当代社会契约精神的缺失决不可忽视,作为社会公民践行诚信机制刻不容缓。
敬老价值观的巩固,在当代社会中,不像古代社会是一个经验至上的社会,而更加注重的是科技的进步和技术的创新,所以老人通过经验积累而获得的崇高地位逐渐被掌握最新技能勇于接受时代变化的年轻人所取代,而导致老人的社会地位越发地被忽视。
而越来越把老同弱病残,愚昧联系在一起,可以说这是科技发展带来的工业化社会所导致,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但是作为一个具有悠久文化传统的文明古国,敬老一直是中华民族发扬的光荣传统。我们不应在时代发展的同时抛弃了这个优秀的价值观,而应该作为社会福利制度的一个重要价值理念发扬光大。
社会救助的适当性问题,在《周礼》中的安置流民一项上,不仅体现了社会救助有满足暂时需求的需要,同时更加体现社会救助要满足被救助者的长期的需求。比如在流民安置问题上,不仅是解决流民的暂时安居,同时还“免去其征役负担,并授给土地,使之安居下来,以维护社会安定”,同时“免其赋税,三月不征”。
授予土地相当于给予流民一个安身立命之本。这对于今天我国的发展很有启示意义。当代社会中同样不缺乏流民,而制度中处理流民问题的方式就是派遣到救助站去,但是由于各方面的监管不力,救助站往往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导致流民进了又出出来又进的状况。如何更好地完成社会救助的目的而不流于形式,同样也值得我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