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锦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以传销模式非法集资

中源文化 2025-01-22 00:19:07

近期,有网友爆料称:山东锦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打着“量子科技”的旗号,以消费送绿色积分为噱头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涉嫌以传销模式非法集资。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公开信息显示:山东锦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8月27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人刘辛建,股东为刘辛建、山东卿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淄博锦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涉嫌虚假宣传

山东锦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悬挂着“重服务守信用企业”、“绿色消费积分信用认证企业”、“诚信供应商”、“诚信经营示范企业”等荣誉牌。记者注意到,发牌日期都是2024年9月18日,才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公司,如何获得这么多的殊荣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2024年11月下旬,记者来到山东锦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讲师向大家介绍:“我们的量子千度硒活力宝的多肽饮,它有什么功效呢?具有抗氧化、抗衰老并且增强免疫力和健康的功效,我们这款产品针对于抗癌抗肿瘤还有细胞的修复效果相当好。随即又展示了一些市场上的案例:2018年在河边邯郸有一个癌症晚期的段姓患者,服用量子千度硒产品,最后康复了;牛皮癣的患者通过服用量子千度硒产品,三个月以后身体牛皮癣就没了;重庆的一个中医院的医生,中晚期的胃癌,通过服用量子千度硒产品,康复了;徐州的一个传染病医院的副院长得了癌症,服用量子千度硒产品一个月后基本好了。”

时隔一个多月,记者再次来到山东锦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讲师所讲述的千度硒活力宝多肽饮、人参益智仁固体饮料等产品强大的功效:这两款结合起来,至少让你多活几十年!她说:“市面上很多癌症,就像在医院判了死刑的、活不过七天的、活不过一个月的、活不过三个月的,已经下了死命令的这样的人群患者,我们有很多癌症患者已经成功的活了10年。”

千度硒活力宝多肽饮和人参益智仁固体饮料在锦唐商业的商城惠选区的保健食品专区,很明显这些产品并非药品,山东锦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肆宣传千度硒活力宝多肽饮抗癌功效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涉嫌虚假宣传。

涉嫌传销

记者从山东锦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了解到:消费800元得到1.8倍的增值获得1440的绿色积分,消费4000元,补贴2.2倍获得8800的消费积分,消费9600元,补贴2.6倍获得29460消费积分,消费24000,最高补贴72000消费积分。

山东锦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讲师讲解:“今天消费800块钱买了产品,如何把1440拿回来,我们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消费额的30%进入分红底池,也就是240,消费额的20%进入增值系统,通过消费额30%和20%的分流,现在我们的积分价格就涨到了一块五,通过积分价格的上涨,这个钱可以慢慢提回来。”

关于社区推广,讲师说:“直接分享消费额50%转化为补贴额度(绿色积分)。个人消费9600元,或者分享5个朋友,他们都消费,你也是V1级别,享受5%的补贴,小区业绩累计达到2万可以享受10%,这是V2,小区业绩到8万享受14%是V3,V4小区业绩累计完成30万享受17%的补贴,V5就是累计100万,享受20%,这是额外的,跟你的额度没关系。”

“平级奖就是极差,我们是紧锁制,一级分销奖励拿10%,二级分销奖励20%,这都是直接提现的,额外的收入。”

2025年1月9日,记者看到山东锦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白板上写的锦唐+神航的商业模式:消费送积分的比例与记者此前了解到的基本一致。

分红补贴:20%分红积分、新业绩30%进入底池,自动交割。

分享分红:直推50%,一次性,对充100%,提现40%,60%进入分红额度。

业绩分红:

代言人:消费9600或者业绩9600 5%,

代理人:小部门业绩2万,10%,

经济人:小部门8万,14%

合伙人:小部门30万,17%

发起人:小部门100万,20%

创始人:小部门500万,22%

董事:小部门1000万,25%

平级奖1收入10%,2收入20%

山东锦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商业模式涉及门槛费、层级推广、团队计酬、平级奖等,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涉嫌传销。

涉嫌非法集资

只要成为山东锦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会员除了拿到产品和1.8-3倍的积分之外,还可以参与盲盒竞拍,200元起拍,竞拍成功给等值的产品和2倍的积分,竞拍失败有日化1%的收益,24小时后本金随进随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山东锦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每日1%高额收益诱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涉嫌非法集资。

2025年1月9日,记者到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99号汇金大厦A座4层的山东锦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访,该公司王姓董事长和总裁接待了记者。给记者的回复是之前的“起盘”的人被赶走了,关于神航的产品是保健食品,宣传医疗功效的问题会跟讲师说一下,会改。记者会向相关部门反馈并持续关注此事后续进展。

文章来源:今锐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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