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4 月 5 日,深圳宝安区宝源路与劳动路交叉路口,一起因驾驶员突发疾病引发的交通事故,造成 1 死 3 伤。这一事件看似孤立,实则是超大城市治理难题的缩影,为城市公共安全治理带来诸多启示。
事故暴露出城市治理的多重困境。在法规方面,“病驾” 行为缺乏法律约束,驾驶员健康管理处于法律空白;执行上,占道经营与道路安全的矛盾突出,尽管《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修订,但执行效果不佳;应急响应虽及时启动,可信息披露流程却不够规范,这些都反映出 “人、车、路” 协同治理的复杂性。
不过,深圳在事故处理中也有创新之举。构建 “四位一体” 协同网络,让交警、街道办、目击者和媒体实现高效协作;借助车载数据回溯等技术手段,构建科学证据体系;探索 “弹性立法” 管理模式,部分街道试点 “潮汐式摊位” 规划,为超大城市治理提供了 “深圳经验”。
面对问题,未来城市治理可从三方面优化。立法上,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立驾驶员健康申报制度;技术层面,部署占道经营智能监测系统,升级车辆应急处置测试;社会层面,构建交通安全公益基金,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通过 “法治 + 科技 + 共治” 的路径,实现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防控的转变。
深圳宝源路交通事故是对城市治理能力的一次检验。深圳的处置方式,为同类城市提供了借鉴,彰显了城市治理在保障安全与兼顾民生间平衡的重要性,为城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