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近日,由省消防总队、省水利厅组成的第四工作组到怒江州开展现代化边境幸福村消防给水设施建设专项检查。怒江支队副支队长郑梅华陪同检查。
期间,工作组结合《云南省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农村防火规范》以及落实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水利厅等16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通过现场查看、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的方式,实地深入泸水市上江镇付坝村委会、片马镇片马村委会;福贡县上帕镇木古甲村、上帕镇古泉村,就农村消防给水设施建设、竣工验收、运行管理以及州、市复核情况等方面开展检查,较为全面地掌握消防供水情况。
针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现场对相关单位、场所负责人进行了告知,并结合检查实际情况现场对各单位负责人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对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反馈。
督查组指出,各地的典型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树立标杆,力争将标杆变标准;存在的疑难问题,州县两级要协同配合、研究破题,逐一梳理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一列出解决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短期能够解决的,立行立改、马上就办。对一时难以解决、需要持续推进的,明确目标,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
下一步,怒江州将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积极融入发展,主动对接水利、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共同推动全州农村消防给水设施建设,为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提供强有力的水源保障,为服务乡村振兴大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实的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