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机关: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决定日期 显示2024-06-2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370200202401336
处罚内容: 罚款叁万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3.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违法事实 :2024年05月30日 15时26分,青岛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青岛市北区扬州路6号对曲昆驾驶的鲁BD88787(渐变绿)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吴建章、张朝法向曲昆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2024年05月30日15时08分,驾驶员曲昆驾驶鲁BD88787(渐变绿)号车通过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的滴滴出行约车平台司机版客户端接订单,从市北区第五教工幼儿园-东南门接上乘客,送到游记婚纱摄影工作室后,通过该平台收取车费9.42元,驾驶员曲昆现场提供不出该车有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执法人员对执法过程进行了拍照录像。经调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
证据材料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交通执法现场录像、交通执法现场执法照片、陈述申辩书。
处罚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一个亿万市值的公司,罚款3万。一个个体罚款200—-30000。这合适吗?
罚得太少了,罚个10万起步差不多,不知道有举报渠道吗?我想举报。
才三万,司机随便一万起步
你看看北京,有几个合格的
罚款一万实在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