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任到事业单位任职,可以保留公务员身份吗?

编中人 2025-03-05 06:55:33

公职人员在体制内工作,很多人都会经历两个以上的单位,当然也有从一而终的。

当目前的工作,太过于繁杂,事情多压力大,还没有晋升的可能时,很多人就会倾向于体制内跳槽,寻找一家满意的单位。

若是你没有这个想法,那么恭喜你,至少现在的你,还算是过得不错的,不过假如你是乡镇公务员,那么你可能有此需求。

那么,在经过一系列的运作后,你就会迎来职场中的调任,接下来去的部门很可能就是你退休时的单位了,这样,对于这样的调任,就会有些地方需要注意,比如单位的的性质,也就是身份变换的问题了。

总得来说,公职人员个人的身份随着本人具体工作岗位的变动而变动,人随编走。

千万别在调动之后,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失去了自己的编制,以免自己会追悔莫及。

党政机关里,有公务员,也有事业编,反过来,普通事业单位一般没有了公务员。

有人认为:事业单位的领导可以保留公务员身份。但这肯定是对现行政策的误解。

《公务员法》的实施,让公务员身份有了明确的规定,那就是要满足三个条件,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取得公务员身份。

同样,《公务员登记办法》的出台,也包含了退出机制,和我们今天的话题相关的就是里面的第十四条内容,因调出机关退出公务员队伍的人员,所在机关应当于次年1月31日前,做好公务员的登记注销。

需要明确的是,即便被调入的事业单位是参公单位,也只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行政编制,这点要明确。

两者之间是有差别的。

参公单位职位数量有限,职业晋升受限,而公务员单位发展前景广阔,机会较多‌。

其他的方面,也是有区别的,比如绩效。

参公人员的档案里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情况统计表”,而公务员的档案里则是“公务员登记情况统计表”‌。

至于,对个人而言,是否看重这样的区别,那就另当别论了,毕竟各有各的路。

说到底,都是在为人民服务嘛。

不过,也有例外情形。

在一些地方,挂职兼职、特殊政策允许的交流任职等,或保留或衔接公务员身份。

尤其是对领导职务而言,一般仅限领导。

部分地区或特殊岗位可能存在“双向交流机制”,允许公务员到事业单位任职后,通过特定程序调回行政机关并恢复身份。

在事业单位兼职,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行政机关,这种情况不能算是真正的调动。

所以,调动要提前有规划,公职人员在不同编制单位间调动,编制身份会相应改变,为的是能匹配所在单位的编制性质。

还是那句话,普通人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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