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永凯糖纸公司因违规取水与欠缴水资源费遭重罚

招采信达 2024-07-03 16:27:52

广西永凯糖纸公司因违规取水与欠缴水资源费遭重罚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于2024年5月23日宣布,广西永凯糖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凯公司”)因严重违反水资源管理法规,被处以总计178.1417万元人民币的罚款。这是自治区水利厅针对水资源违规行为开出的严厉罚单之一。

事件回溯至2024年2月1日,自治区水利厅在例行检查中发现,永凯公司在过去两年中存在严重的违规取水和拖欠水资源费问题。经核实,永凯公司2022年超许可取水68.91万立方米,超出比例达到8.06%;2023年则超取51.8297万立方米,超出比例为6.06%。此外,该公司未能按时足额缴纳2022年度的水资源费,截至2023年10月11日,仍有74.356万元未缴纳。

水利厅曾于2023年5月26日向永凯公司发出水资源费缴费通知,允许其缓缴费用,但公司并未遵守缓缴期限,仅支付了部分费用。2024年2月6日,水利厅再次发出限缴通知书,要求永凯公司补缴欠缴的水资源费。

面对水利厅的处罚告知,永凯公司请求举行听证会。在听证会后,水利厅考虑到公司的申辩和减免诉求,最终决定按照最轻处罚标准裁决。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相关规定,水利厅决定对永凯公司进行如下处罚:

1. 对于2022年和2023年超许可取水行为,分别处以2万元罚款,合计4万元。

2. 针对拖欠2022年度水资源费的行为,自2023年9月13日至2024年3月1日,永凯公司需缴纳逾期滞纳金,并处以应缴水资源费两倍的罚款,共计174.1417万元。

两项罚款合并计算,永凯公司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的15日内缴纳总计178.1417万元的罚款。若逾期未缴,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按日加收罚款总额3%的滞纳金。

永凯公司有权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永凯公司既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且拒绝履行处罚决定,水利厅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此次处罚不仅体现了自治区水利厅对水资源法规的严格执法态度,也警示所有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法规,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肃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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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7-04 08:25

    所以 农业发展不起来就是这样…

  • 2024-07-04 11:47

    农用应该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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