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梅新村危房改造
红梅片区城中村改造正式获批复签约期限: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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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梅新村危旧房屋改造
因红梅新村危旧房屋改造更新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泉政文〔2020〕6号)等有关规定,本政府决定对红梅新村危旧房屋改造更新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现将该房屋征收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征收范围:位于开元街道红梅社区、梅山社区,具体范围以经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对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征收范围图为准。
以上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房屋征收部门: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签约期限: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具体签约事宜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办理。签约期限开始前,被征收人可提前签约腾空房屋。
四、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被征收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决定。
红梅片区城中村房屋改造因红梅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泉政文〔2020〕6号)等有关规定,本政府决定对红梅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现将该房屋征收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征收范围:位于开元街道红梅社区、梅山社区,具体范围以经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对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征收范围图为准。
以上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房屋征收部门: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签约期限: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具体签约事宜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办理。签约期限开始前,被征收人可提前签约腾空房屋。
四、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被征收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决定。
相关阅读近日,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红梅新村及周边项目配套地块全过程咨询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
据招标公告显示,项目投资估算约70665万元,建设内容包含三个子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113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37000㎡,地下建筑面积约74300㎡,最高层数26层。
子项目一 :红梅新村危旧房屋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48500㎡,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约46679.3万元;子项目二 :古城危旧老旧片区改造提升项目(第二针织厂地块),总建筑面积约49700㎡,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8898.1万元;子项目三 :古城危旧老旧片区改造提升项目(金威工业楼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3100㎡,建筑安装工程费约5087.6万元。
其中,子项目一红梅新村位于古城高度只减不增控制区,建筑高度受限制;而子项目二第二针织厂地块位于鲤城区美食街,不受限高要求,或将建设最高26层建筑。作为迄今为止古城范围内最大规模的房屋更新项目,红梅新村危旧房屋改造更新项目备受关注。红梅新村位于鲤城区开元街道,建于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由于建设年代早,社区老化、建筑结构安全性能差、居住环境差等问题日益突出,亟须改造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