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见义勇为致残,被单位无情解雇!13年索赔未果,网友怒了!

正义凛然大花猫 2025-02-13 15:44:57

见义勇为换来的是什么?英雄待遇?别天真了!这就是个让人血压飙升的离谱事件!

一个河南联防队员为了阻止抢劫,舍身挡刀,换来的不是表彰,也不是应有的工伤赔偿,而是一纸解雇通知和整整13年的奔波索赔。真是太他妈讽刺了!

英雄受伤,被一脚踢开!这是什么道理?

故事的主角,郑先生,2004年受聘为河南驻马店新蔡县练村镇的治安联防队员,说好听点是维护社会治安,说直白点就是工资低、没社保、还得随叫随到干活的临时工。

虽说这工作听着不咋样,但郑先生兢兢业业,想着干得好点,说不定哪天就能转正,起码日子能稳定点。

可惜天不遂人愿,2010年4月24日,他在镇上巡逻时碰上了一起持刀抢劫案。

一名歹徒盯上了刚从银行取钱的群众,跟踪到僻静处后下手抢劫,郑先生当时血气方刚,哪管自己只是个合同工,立马冲上去阻拦。

奈何歹徒手里有刀,他右腿直接被捅了一刀,鲜血直流……但好在歹徒被制服,群众的财产也保住了。

这时候,镇上的领导来了,慰问是少不了的,夸奖也到位了——“好样的!”、“社会需要你这样的人!”

听着这话,郑先生心里还有点小激动,想着这下自己在单位里算立了大功,说不定转正有望,起码工伤赔偿跑不了吧?

天真!太天真了!等他住院17天出院后,还没来得及适应拄拐的生活,就接到了单位的“惊喜”——他被解雇了!

就这么被干脆利落地辞退,连个理由都没多给。一个为社会正义拼过命的人,出院后连口饭都不给吃了,这么现实的操作,真是让人猝不及防!

赔偿?别想了,奖金都拿了还想要什么?

受伤之后,郑先生本想着最起码的工伤赔偿应该能拿到吧,毕竟自己这可是因公负伤。结果,当他去问的时候,得到的答复竟然是——“不知情。”

不知情?啥叫不知情?人是被抢劫犯捅的,还是在上班时间,怎么可能不算工伤?但单位就是装聋作哑,一副“你能拿我怎么办?”的态度。

郑先生不服气,四处奔走,信访、纪委、劳动仲裁,一个个地方跑遍了,结果等来的是一句更绝的话:“你已经拿了见义勇为奖金,就不能申请工伤赔偿。”

见义勇为奖金是奖励勇敢行为的,那工伤赔偿是赔偿因公受伤的,两者八竿子打不着,怎么就变成“二选一”了?

按照这个理论,难不成以后谁见义勇为,单位就能拿个奖金当挡箭牌,连基本的工伤赔偿都不给了?这是什么奇葩逻辑?

法院判了,胜诉了,但钱呢?13年了还没拿到!

无奈之下,郑先生把镇政府、公安局一起告上了法庭。证据确凿,法院一审二审都判了他胜诉,镇政府和公安局必须赔偿工伤费用。

这下郑先生以为自己终于能拿到应得的补偿了,结果赔偿金只到账了一部分,剩下的呢?镇政府和法院执行局打起了太极,理由是: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不在法院的执行范围。

这意思就是说,法院判了,钱爱给不给?堂堂一份白纸黑字的判决书,居然比不上一句“找不到执行范围”?那这判决还有啥用?赢了官司,输了现实,这种事情真的让人气得牙痒痒!

就连见义勇为档案都能搞丢?加分福利泡汤!

如果你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那你还是低估了这件事的魔幻程度!2024年,郑先生的女儿参加高考,根据规定,见义勇为者的子女是可以享受加分政策的。

郑先生拿着当年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证书,想着女儿好歹能沾点光,结果当他去申请时,官方的回复是——档案找不到了!

档案能找不到?档案不是应该好好保存的吗?这一推、二挡、三踢皮球的操作,真是让人开眼了。最后的结果,就是这加分政策也成了一句空话,女儿啥好处都没捞着。

网友热议

有网友表示:“你的档案里找不到,那么就会在别人的档案里找到,这就是档案守恒定律!”

有网友说道:“档案不会消失,只会转移。”

还有网友感慨道:“办到实事开始踢皮球,吹假哨,难道见义勇为奖是自己编造出来的吗,可想平时老百姓办事有多又难。”

写在最后

这事儿从头到尾都充满了戏剧性的讽刺——见义勇为,换来的不是转正,不是工伤赔偿,而是失业、推诿和无尽的奔波!

法院都判了的赔偿,13年了都不给到位,甚至连“见义勇为”这件事的档案都能凭空消失。对此事件,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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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凛然大花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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