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1日,是国产FC-31“鹘鹰”隐身战机首飞的日子。在整整10年之后,中航工业于近日又披露了FC-31研发过程的不少信息,使得外界惊讶地发现,FC-31当年仅花费13个月就完成首飞,速度之快前所未有。这样神速的研发进程,也令外界对其后续发展型号歼-35,抱有更大的期待。特别是在福建舰已经下水舾装的特殊阶段,人们对于歼-35尽快完成试飞并定型饱含期待。事实上,从“鹘鹰”到歼-35的转变过程,正是中航工业在大变革时期快速转型的写照。而最终歼-35能够交出怎样的答卷,从大处说事关海空军航空兵发展大局,从小处说也将关系到设计单位能否彻底洗刷多年来的非议。
官方关于“鹘鹰”发展历程的报道
上世纪50年代,我国在苏联援助下成立了沈阳飞机设计所(601所),负责歼击机的研发和设计工作。到60年代末期,考虑到国际局势的变化,601所部分人员分流前往成都,组建了成都飞机设计所(611所)。自此,我国航空工业在歼击机领域形成了两大核心设计单位,最初,611所主要负责601所移交的歼-7改进任务,而后者则专司歼-8研发,这也奠定了日后一南一北、各自负责一款主力型号的基本格局。弹指间就是30多年,在歼-7、歼-8完成历史使命,又经过了新一代歼-10、歼-11的磨砺后,两家设计单位在21世纪初期,开始面对中国空军对第五代隐身战机的需求。歼-8曾经代表了我国战机领域的最高水平
就当时而言,几乎没有人看好我们能够独立发展先进隐身战机,毕竟在技术储备、工业基础、人才培养等领域,均没有做好准备。但美国F-22A的大规模列装,生产规划更加庞大的F-35也在进行中,军事强权领先迈入隐身时代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为确保有能力维护国家安全,国产隐身战斗机项目非上马不可。最终,北方所提交了那款著名的激进方案,南方所则拿出了“歼-10改”。期间,两个方案的激烈竞争和军方的反复权衡,外界至今不得而知,但结局非常明了,“歼-10改”意外获得空军认可,成就了日后经典的重型歼-20;而“走错了路”的北方则对这个结果大为震惊,也彻底改变了其发展道路。歼-10是国产战机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在此之前,南北两家歼击机设计单位分工比较明确,南方所从歼-7到歼-10一直负责单发中型机,而北方所则主攻歼-8、歼-11等体型更大的双发机。在空军重型隐身战机项目上竞争失利,是北方所第一次失去国内重型主力歼击机的主导地位,这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举个例子,在苏联时期,也有米格和苏霍伊两家战斗机设计单位,分别负责发展中型和重型战机。当苏联解体后,由于发展资源、采购数量锐减以及外贸出口不佳等因素,米格设计局逐渐式微。虽然仍有米格-29K、米格-31、米格-29M(米格-35)等项目在维持运转,但隐身时代的落伍,使其最终被苏霍伊实质性兼并,曾经名震天下的米格设计局已经消亡。最新改进型米格-35仍然在继续发展
对于竞争失利的北方所来说,当时手中虽然仍有歼-11B和歼-15项目,后期四代半改型(即歼-16和歼-11D)也是板上钉钉,但战斗机的发展和预研向来是以10年为单位,没有隐身战机等先进型号的研发和持续投入,长此以往坐吃山空,必然导致技术人才落伍,最终沦为边缘角色。竞争必然带来压力,但压力才能激发动力,正所谓压力越大、潜力越大。正是在巨大的生存压力刺激下,北方所开始自筹资金发展隐身战机,并于2009年10月正式立项,设计目标是与歼-20配合的中型机,也就是日后广为人知的“鹘鹰”。歼-16已成空军中坚力量
相比于当初技术激进的双发重型方案,新诞生的“鹘鹰”外表称得上平平无奇,但也正是这种普通却得到了外界认可。现代工业体系无论什么种类,本质上都可以分为设计、加工和材料三大领域。北方所早期对阵歼-20的重型机方案,看似激进,实则是对国内航空加工和材料缺乏足够信心,试图以激进的设计方案弥补不足。然而,越激进的方案风险也就越高,中国空军也对这种缺乏信心的方案颇有微词,最终选择了更加成熟的歼-20。在事实面前发现自己的认知偏差后,北方所开始重新审视自身的技术基础、战术设定和军方需求,立足隐身时代的趋势判断,在充分压榨潜力的情况下推出了“鹘鹰”,其成熟的外形正是用心所在。在珠海航展飞行展示的“鹘鹰”战机
因此,“鹘鹰”于2012年10月首飞后,外界对其评价普遍较高,也对中国航空工业短时间内成功构建轻重两型隐身机感到惊喜。不过,随着2014年“鹘鹰”实机出人意料地参加珠海航展,并进行了飞行表演,舆论风口却突然为之一变。国产军事装备在发展过程中的保密措施向来严格,比“鹘鹰”更早首飞的歼-20,直到2016年小批量服役才公开在航展上露面,并且至今也没有公开进行实机静态展示。“鹘鹰”在首飞约两年后就公开露面,唯一的解释是其缺乏保密价值。换句话说,外界在“鹘鹰”参加展览并飞行表演后确认,这是一款与中国海空军没有多少关系的型号。简言之,中国海空军大概率不会接纳“鹘鹰”入列。歼-20首飞前外界对其几无所知
参照之前FC-1“枭龙”的发展轨迹,其最早立项于1986年,相关单位一直坚持不懈地发展了12年,才在1998年珠海航展上得到外国买家——巴基斯坦的认可,最终在2009年开始量产,前后耗费23年时间。“鹘鹰”当时的处境与“枭龙”非常相像,甚至编号都是以用于外贸的“FC”列编(“歼-31”自始至终就不存在),在没有军方大量资源注入的情况下前景堪忧。这种观感随着2016年歼-20小批量生产,以及“鹘鹰”再次登上航展舞台达到顶峰,舆论关于两款战机和两家设计单位的争论,也是愈演愈烈。“枭龙”研发过程漫长但最终成就不小
有趣的是,随着“鹘鹰”缺席2018年珠海航展,转而以模型方式展出,舆论风向再一次发生变化。关于“鹘鹰”改进型号获得海军认可,未来将成为新型航母舰载机的说法,开始在社交媒体上广为流传。最终,在2021年10月揭晓谜底,脱胎于“鹘鹰”的歼-35完成了历史性飞跃,北方所10余年的努力和坚持,也终于收获硕果。到了2022年,歼-35更是以超出外界想象的速度向前推进,外界对这款中型战机和设计单位的观感全面转向正面,北方所历经10多年的涅槃之路,至此已经走完大半。就目前来说,一般认为003型福建舰将于2024年服役,与之配合的歼-35也将在这一阶段完成试飞,这个速度虽然不如13个月完成研发那么旷世骇俗,但也同样惊人。003型福建舰预计将在2024年服役
站在今天回望过去,“鹘鹰”在2012年10月首飞,最重要的意义并不在于诞生了第二款国产隐身战机,而是北方所在新的时代大潮来袭时,在面临竞争失利的被动和压力面前,没有坐以待毙当看客,而是保持了放手一搏的进取心。事实上,“鹘鹰”作为一款仅花费13个月就完成首飞的型号,又诞生在一家没有隐身设计经验的研发单位,初期的技术水平注定不会太高。北方所实际也不认为“鹘鹰”就一定能参与日后海空军的中型隐身战机竞争。通过“鹘鹰”获得隐身战机的技术积累和研发经验,避免在未来竞争中再次面对经过歼-20磨砺的对手时,毫无还手之力,这才是其不惜自筹资金也要发展“鹘鹰”的意义。发展至第二阶段的“鹘鹰”有了明显进步
从结果上来看,这条道路最终也确实走通了,进一步脱胎换骨自FC-31的歼-35,如今已经获得了我国海空军的认可,在未来将作为弹射型航母的隐身舰载机,以及歼-20的搭配机型而存在。更重要的是,歼-35还将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在俄制苏-57技术有限、苏-75至今还是空壳的情况下,承担起在全球范围内抗衡美制F-35的历史使命。正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北方所在隐身机时代起步就跌了个跟头,但此后确实做到了卧薪尝胆、励精图治,从“鹘鹰”到歼-35的发展历程,却也成为中国航空工业前所未有的新路程。当年失利带来的负面影响,尽管不可能经此一役就消失无踪,但确实也被消解了大半。最新状态的歼-35试飞进展喜人
对于中航工业来说,通过一次竞标,成功激起了南北两个设计单位的潜力,让两者都抓住了历史机遇,成为隐身时代的佼佼者,这个效果比歼-20和歼-35本身更有价值。毕竟战机可以再发展,人一旦失去进取心就很难再挽回了。事实上,当下歼-20和歼-35携手发展,甚至还以彼此动力需求,促成了国产大推力涡扇-15和中推力涡扇-19的研发,已经堪称是梦幻的局面。相比于美国F-22A早已停产、F-35性能存在局限,俄罗斯苏-57隐身性能不佳、苏-75尚在纸面上的状态,中航工业已经建立起完善的隐身机时代的发展体系,未来只要按部就班地走下去,至少20年内不会再面临空防主力性能不足的尴尬。这是歼-35、歼-20以及两家设计单位的胜利,也是中航工业的胜利,更是中国海空军的重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