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圣罗马皇帝弗朗茨一世)
古往今来,依靠女人上位的小白脸很多,比如呼风唤雨的英国马尔堡公爵约翰·丘吉尔,权倾朝野的女沙皇情人恩斯特·比隆,比他们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弗朗茨一世。
弗朗茨是洛林公爵的儿子,他爹利奥波德是德意志人,是神圣罗马皇帝查理六世的老表,他妈是法王路易十四的侄女,所以他是德法结合的产物。弗朗茨一共有14个兄弟姐妹,他原本排行第四,大哥二哥得天花嘎了,三哥也没活到成年,命硬的四哥弗朗茨成了老大。
弗朗茨少年时在查理六世家住了几年,与二代表妹特蕾莎青梅竹马、朝夕相处,这对表兄妹相爱了。弗朗茨嫁人事小,可是他继承的洛林公国变成嫁妆,就兹事体大了,因为法国人不干。
洛林公国一直是德法必争之地,为了洛林,哥儿俩咬牙切齿撕了几百年。那么洛林到底是谁的?鉴于德法一千年前是一家子,兄弟俩分家的时候,洛林一直没分明白,所以谁的拳头大,就是谁的。
三十年欧洲大混战中,法国人好不容易打败哈布斯堡家族,拿回了心心念念的洛林。现在洛林公国又长了翅膀,要变成嫁妆跑路了,法国人以前的努力不都白瞎了吗?
(洛林公国徽)
查理六世也喜欢弗朗茨,但喜欢是一回事,让他当女婿是另一回事,他看中的是普鲁士王储腓特烈。普鲁士现在今非昔比了,一股中欧小霸王的派头,如果有普鲁士撑腰,别人就不敢欺负自家闺女了。
查理六世的态度,给了弗朗茨当头一棒,不能跟心上人结婚了,他哭啊哭,哭得梨花带雨、肝肠寸断。特蕾莎怒气冲冲跟她爹死杠:我才不嫁给那个不男不女的腓特烈呢,除了表哥,我谁也不要。
刚好,波兰王位继承战开打,法王路易十五支持岳父当波兰国王,查理六世当然跟法国人对着干,支持另一伙。打了几年,路易十五的岳父不争波兰王位了,但要求得到补偿,否则法国就不承认查理六世支持的波兰国王。
法国人知道,弗朗茨就是皇帝的未来女婿,等他嫁人,刚拿回来的洛林公国又要落到德意志口袋了。于是路易十五找到查理六世,说弗朗茨嫁人可以,洛林必须留下,送给我岳父,以后岳父嘎了,洛林就收归法王所有。
弗朗茨和哈布斯堡家族一听,气得跳起来:我们支持别人当波兰国王,自己还得赔上一大块领土?岂有此理,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这赔本买卖谁爱做谁做,你个死胖子要点脸吧。
(法王路易十五)
路易十五不紧不慢地说,你不是想让我签字承认《国事诏书》吗?你连个儿子都生不出来,想让闺女继承王位不?我可不敢保证,将来别人不会找你闺女麻烦哟。
这可点中了查理六世的死穴,没儿子一直是他的心病,当初就是因为哥哥约瑟夫没生儿子,他才捡漏当了皇帝。现在自己也生了仨闺女,整个哈布斯堡家族只剩下五个丫头片子,按照萨克利法典的继承规则,家族庞大的领地和财富要拱手送人了。
查理六世正为继位的事焦头烂额,他拿着《国事诏书》求爷爷告奶奶,又是请客又是送礼,就是为了让街坊邻居们签字承认闺女特蕾莎的继承权,保证将来不欺负他闺女。如今不要脸的法国人提出这么不要脸的要求,查理六世又能怎样呢?
魔怔的查理六世一心想把王位留在自己家,居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路易十五大概也觉得自己确实有点不要脸,提出把即将绝嗣的托斯卡纳大公国送给弗朗茨,弥补他的损失。
托斯卡纳大公国是意大利传统豪门美第奇家族的领地,这个家族实在是太太太有钱了,他们用钱堆出了四个教皇、两个王后。为了提高逼格,还大力赞助意大利文艺复兴学者,首府佛罗伦萨也被打造成了欧洲著名的艺术中心。
巨额财富传承一百多年后,美第奇家族芭比Q了。现任托斯卡纳大公是个阳萎的基佬,只爱男人不爱女人,他哥哥浪得太狠得梅毒嘎了,他姐姐也生不出孩子,再往上数八代,都没有男性继承人。
欧洲地区的大小王室都是胡乱通婚的,亲戚关系乱成一团麻,七大姑八大姨个个都能插手内政。如果美第奇绝嗣,托斯卡斯纳大公国经过七拐八绕,就绕到了法国波旁家族。
但是呢,注意但是,托斯卡纳公国距离法国遥远,距离奥地利倒是很近,法国拿到手也是个麻烦,相反洛林公国就在法国边上,伸手就够着了,所以路易十五才想了这么一出,用托斯卡纳换洛林。
查理六世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弗朗茨却如五雷轰顶,无论如何接受不了,他家统治洛林公国六七百年,爵位传了25代,怎么说换就换了。查理六世见他死不开窍,眼睛一瞪:你作为皇帝的未来女婿,应该以身作则,为帝国分忧。再说了,托斯卡纳大公国也是膏腴之地,哪里比洛林差了!
(玛丽亚·特蕾莎)
消息传到洛林,弗朗茨全家都不乐意了,自己住了一辈子的家,搬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指不定会出什么岔子。再说托斯卡纳大公还没死呢,谁知道要等多久,现在就把洛林交出去,万一将来出现变故,怎么办呢。
托斯卡纳现在还是一块画饼,用整个洛林换特蕾莎,值得吗?听说皇帝还在服用东方的多子丹,如果他再生个儿子,特蕾莎的继承权就没戏了,我不是鸡飞蛋打了吗?我家几代人为皇帝出生入死,皇帝也太无情无义了吧!
弗朗茨没了主意,他哭啊哭,哭得梨花带雨、肝肠寸断。查理六世不耐烦了,说你嚎什么丧,还想不想跟特蕾莎结婚了?我把二闺女嫁给你弟弟,每年再付给你350万工资,直到你继承托斯卡纳公国,这下满意了吧?江山和美人,你选一个吧。
弗朗茨就是个普普通通的贵族帅哥,没什么雄才大略,表妹的一颦一笑深深吸引着他。皇帝催得紧,表妹的情书一封接一封,他只好双眼一闭,签字了。现在,除了那些画饼,他已经一无所有了。
1736年2月,28岁的弗朗茨与19岁的特蕾莎举行了隆重的婚礼,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了。
(弗朗茨与特蕾莎的婚礼早宴)
幸福的时光总是很短暂,随着伟大的保护神欧根亲王去世,帝国军队就成了常败将军。查理六世觉得是时候让女婿建功立业、捞点政治资本了,新婚的弗朗茨被岳父任命为大元帅。
弗朗茨只知道吃喝玩乐,打仗是一点经验都没有,这位没有野心的公子哥吓得直往老婆怀里钻。特蕾莎拼命鼓励:“老公,你能行!”嗯,如果打仗靠嘴炮就好了,不到三个月,她的亲亲老公被人家打得屁滚尿流,失魂落魄地回家了。
在舆论的压力下,大元帅被解职了,查理六世气得吃不下饭,整个维也纳都在嘲笑弗朗茨,说他是烂泥扶不上墙。弗朗茨承受不住压力病倒了,他哭啊哭,哭得梨花带雨、肝肠寸断。
1737年7月,生活总算有了转机,美第奇家族的最后一任托斯卡纳大公嘎了。他还算守信用,根据原来的协议,把托斯卡纳公国交给了弗朗茨。弗朗茨立马不哭了,携妻带女搬到了佛罗伦萨。
1740年10月,一纸诏书来到佛罗伦萨,神圣罗马皇帝查理六世吃了有毒的蘑菇,嘎了,他是统治426年的哈布斯堡王朝的最后一位男嗣。他把沉重的担子卸给了年轻的女儿女婿,弗朗茨感到压力山大,陪着老婆哭啊哭,哭得梨花带雨、肝肠寸断。
岳父走了,不怀好意的邻居都窜出来欺负老婆,最狼子野心的就是那个普鲁士的腓特烈。弗朗茨虽然爱哭,保护老婆孩子的心还是有的,他强烈要求上战场杀敌。有了前车之鉴,特蕾莎哪敢让老公去冒险,非要他在家里呆着,不许乱跑。
大臣们知道弗朗茨几斤几两,劝他说你白天不用分担国事,晚上分担家事就行,帮女王多生几个孩子,其他的事不用你操心了。于是,老婆天天忙得脚不沾地,老公天天睡到日上三竿,无聊的弗朗茨只好去打猎,这一打,就打出了事。
(弗朗茨和特蕾莎全家福)
当时的维也纳周围几乎全是皇家狩猎场,森林密布,大量野兽出没,经常跑出来危害农民的庄稼。按照传统法律,王室的野兽到臣民的庄稼地里,哪怕它糟蹋了庄稼,臣民也不能打,只能赶回森林。
野兽们被弗朗茨的狩猎队追得到处乱窜,把周边的庄稼都毁了。本来就对女王心怀不满的农民们忍无可忍,开始追打王家野兽,毁坏狩猎场,他们喊出了“让巴伐利亚选帝侯上台”、“我们不愿接受一个女人的统治”。
眼看农民骚乱即将演变成政治危机,弗朗茨慌不择路立即调兵镇压,就在双方剑拔弩张之际,特蕾莎派出的特使飞驰而至,带来了女王的御旨:臣民们不要怕,军队是来帮你们抓捕野兽的。
农民们还没转过弯来,军队迅速开进森林,杀死了许多王家野兽,分给骚乱的农民。目瞪口呆的农民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他们齐声欢呼“女王万岁!”一场潜在的政治危机,就这样消弥于无形,垂头丧气的弗朗茨,也被老婆揪回家面壁思过:以后没事不准去打猎了。
1745年,在老婆的力挺下,弗朗茨当上了神圣罗马皇帝,这个皇帝有名无实,因为啥事都由老婆说了算。弗朗茨的主要工作,就是开会时坐在老婆旁边打瞌睡,很少有人注意他的存在。
特蕾莎太忙了,每天早出晚归,她连着生了十六个孩子,常常一边生孩子坐月子,一边批阅呈上来的折子,根本没空哄老公。弗朗茨太闲了,又不让打仗,又不让打猎,白天没鸟事,晚上鸟没事,那就只有出轨喽。
神圣罗马皇帝弗朗茨一世
弗朗茨正值壮年,英俊多金,地位尊贵,吃饱没事干就到处冒充暖男,专门温暖那些衣衫单薄的妇女。当时贵族们最流行的娱乐就是泡歌剧院,弗朗茨是歌剧院的常客,经常在剧院包厢里排练成人节目。
上梁不正下梁歪,皇帝带头败坏风气,大家有样学样,整个维也纳成了一座“偷情之城”。弗朗茨打翻了老婆的醋坛子,回家跪搓衣板,跪完又换到皇家猎场、小酒馆继续鬼混,把老婆气坏了。
大名鼎鼎的神圣罗马皇后特蕾莎,摇身一变成了捉奸婆子。她组建了一个秘密警察组织,叫“贞洁委员会”,说是要整顿不良风气、建设精神文明,这个机构有点类似大明的东厂。
维也纳东厂派出神通广大的锦衣卫,乔装打扮,专门潜入剧院、森林、小酒馆等地方,看到疑似奸夫淫妇的,上去就抓,然后用铁链锁起来游街示众。
为了体现自己对整顿风气的重视,日理万机的特蕾莎常常包着头巾、穿着便衣,深更半夜率领捉奸小分队,深入维也纳的大街小巷、犄角旮旯,蹑手蹑脚趴在墙头,到处寻找老公的身影。
皇帝和皇后玩的这场猫捉老鼠游戏,成了维也纳人茶余饭后的笑料,人们常常揶揄地说:“弗朗茨太太,先管好自己的丈夫吧!”
男人永远都有一颗出轨的心,就像狗改不了吃屎。以特蕾莎神圣罗马帝国皇后、奥地利女大公、匈牙利女王、波希米亚女王之尊,为了揪回出轨的男人沦落至此,不胜唏嘘。这也说明了,一个劳累、强势的女人背后,总是站着一个不长进的男人!
(玛丽亚·特蕾莎)
“哭得梨花带雨、肝肠寸断”这句话好像出现了n次
小编写得真好,文采飞扬[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