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武汉】获悉,日前,江夏区税务局在回复招商五里界(拾光里小区)业主咨询时表示:地下室人防车位建设成本已列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XX先生:
本机关于2025年2月21日收到您提交的咨询事项。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武汉招润碧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商五里界”项目(即“拾光里小区”)已于2020年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
该项目地下室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地下室包括的人防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其建设成本已列入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扣除。
江夏区税务局
2025年2月21日
根据回复,招商五里界的“车位建设成本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已列入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扣除”,这意味着:该小区的人防车位建设成本已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并在计税时作为项目支出的一部分进行了抵扣。
笔者通过调查发现,目前,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地下车位纠纷主要有三:
第一:产权之争。
目前,关于地下车位产权问题,众说纷纭,没有一定之规。但关于车位收益权问题,《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业主要想获得地下车位的收益权,前提条件是:需证明建筑面积分摊到公用建筑面积,或者建设成本分摊到小区业主的购房款中。
第二:车位售卖之争。
由于地下车位产权问题不明,因此往往不能售卖,开发商一般会以“长租”的名义“卖”给业主。
第三:停车费定价之争。
开发商为回笼资金,往往会“高价”售卖车位,如果“卖”不出去,便会以“高价停车费”倒逼业主“购买”。
未来,随着法律、法规的逐渐完善,这些困扰业主的问题有望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