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女子“为逃避200万债务”贱卖房产,法院:恶意串通,无效!

金十斤论 2024-03-06 15:18:48

打击老赖刻不容缓,一些人毫无诚信,借钱的时候低三下四,借到钱后就当老赖不还钱,受害者只能打官司解决,而老赖有钱也不还,还想着怎么转移财产,这种人十分可恶,法律应该严惩重罚遏制不诚信之人。

3月6号讯,北京女子“欠债不还恶意串通亲属贱卖房屋”被法院认定合同无效,女子借了200万,却一直不还钱,在债权人起诉后,女子为了不还钱转移资产,最终法院认定其恶意串通,最终女子亲属还上了这笔钱,简单事情复杂化,对于这种老赖就应该重罚。

谭女士借了孙女士200万一直不还,孙女士无奈只能起诉,法院立案后向谭女士发了传票,法院审理判令谭女士偿还本金和利息,在孙女士申请保全时发现,谭女士已经和他人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将名下1200万的房产以300万低价卖给了侯某,孙女士于是将谭某和侯某起诉到法院,请求撤销这个合同。

谭某提交证据说,买卖双方以1150万成交房屋,不应该撤销,但是法院查明,侯某是谭女士的外甥,侯某不具备购买千万房产能力,侯某的购房款都来自谭某的二姐,谭某收到房款后没有偿还债务,而是用于公司经营和购买海外房产。

侯某购买房产后没有入住,谭女士和侯某系恶意串通,侵害了孙女士合法权益,法院认为,谭女士明知自己拖欠孙女士200万借款,已经被起诉的情况下,却和自己的外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收到600万房款情况下就变更所有权,而侯某没有购买能力,所以这个合同无效。

谭女士完全能够还钱的情况下,却不还钱,甚至去海外投资房产,让孙女士权益受到实际损害,对于这起恶意串通的合同,认定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判决作出后,谭女士前夫主动联系法院偿还了谭女士借款。

折腾了一大圈,谭女士还是要还钱,当老赖图啥呢?这种人真的太无耻了,明明有钱却不还,借钱的时候说的可好听了,借到钱就不是那个态度了,宁肯冒着风险贱卖房子,也不还钱,这种人就该重罚,不严惩不足以儆效尤。

没诚信的人就应该在法律层面加大限制,不仅要把老赖扼杀在萌芽中,还应该追加罚款,让老赖付出代价,借钱的人一定要想好了,钱一旦借出去再想拿回来那就很难了,所以一定要借给信誉高的人,对于老赖尽量远离,不借钱就不会被赖,对于此事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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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十斤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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